頂新案一審無罪彰檢提上訴列法官9違誤
決無罪,3號收到判決書,10號隨即提出上訴,彰化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越南大幸福公司是一家飼料油廠商,從來沒有經過越南政府核發食品生產的證書,大幸福公司出售的油質,並沒有合法的來源證明,就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一再以沒有證據能力為理由,而不去論述,最後再以無罪推定,檢方未盡舉證責任空泛理由,而下一個無罪判決,顯然不當。」檢方洋洋灑灑列出,一審法官九大違誤,其中眾所皆知的大幸福公司一向販賣飼料油,只販售給頂新公司及永成公司做為食品,白話的說賣給豬吃的變成賣給人吃的,這不難分辨,再來法院立論,製造的油不能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