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見「女兒與丈夫」不雅片心碎轉傳討公道反遭判刑
傳給親屬,沒想到卻吃上官司,台南地院則判小惠4個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書內容指出,小惠有一天在鄰居家,見女兒阿雅手機中存有私密影片,且影片內的人竟是小宣與丈夫阿忠,讓她當時相當不滿,便要求阿雅將影片傳給自己,事後小惠更將影片傳給其他長輩看。。本案發生時,小宣僅17歲,因此事件曝光後,小惠反而吃上官司,而台南地院認為,此案屬「家門不幸」,被告小宣亦屬受害者,散播影片的目的是在尋求支持,並非為滿足一時私慾或其他不法目的,最終依供人觀覽少年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處小惠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