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代課老師,十年前曾猥褻一名女學生,直到女學生長大成年,決定將事情揭發,讓目前在補習班任課的老師,因而付出代價。
據判決書,被告大黑(化名)在2013~2014年期間,於彰化某校園擔任國文科代課老師,期間他竟要求學生A女前往他的座車上,並藉機擁抱、親吻,甚至觸碰對方私密處,再以香水及卡片作為獎勵,猥褻A女得逞。
不只如此,大黑某次要求A女上車,稱要載她回家,結果又在後座,對A女擁抱、親吻和觸碰私密處,再度猥褻得逞。而大黑食髓知味,再以成績優異為理由,邀約A女吃飯,怎料他先把車停在停車場,又以相同手法猥褻A女,更要求A女幫他解決需求。
直到A女長大成年後,在2023年於社群上揭露此事,並報警處理,全案由警方報告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大黑被告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彰化地院認為,大黑身為A女的老師,沒有善盡為人師表的責任,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猥褻A女,導致A女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
彰化地院考量大黑從事補習班老師,月收入約5-7萬元,已婚,最終依犯猥褻行為共3罪,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同意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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