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妹走路姿勢怪!對媽吐實「一夜嚐禁果2回」:太激烈
自主罪,最後,法官依2個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潘男5個月徒刑,若無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必須入監服刑。少女媽媽對男子提出告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事實上,前陣子就發生未成年性行為,卻判無罪的例子,台南一名男子經友人介紹認識剛滿14歲的少女,兩人交往後,至去年10月陸續發生7次性關係,後來東窗事發,少女父母怒告他性侵。男子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且第一次帶少女回家時,並不知道她的年齡,且男子的媽媽也表示,「看過她到家裡來2至3次,有問過她幾歲,答稱17歲」。法官採信男子的說法,判他「第一次無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