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國二少女2年前離家出走被尋獲,母親無意間得知,女兒在9歲就讀國小3年級時,寄養在外公家,結果與住在隔壁的30歲叔叔日久生情,不僅成為男女朋友還進一步發生關係,氣得少女母親提告。台中高分院認定,2人在4年內共發生278次性行為,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性交罪,判處少女的叔叔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出身單親家庭,但母親2012年因工作忙碌,無法照顧她,便將她交由外公照顧,而叔叔就住在外公家隔壁。少女當時9歲,叔叔常常帶她出去玩,由於從小沒有父親照顧,長期相處後竟對叔叔產生孺慕之情,2人還成為男女朋友,並且以一週2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直到2016年少女離家出走被找到,男友將此事告知少女母親,少女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
▼9歲女童與30歲叔叔發生不倫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調查後發現,少女和叔叔以平均一週2次的頻率發生關係,4年內合計共278次性行為。一審時,少女的叔叔被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後來叔叔道歉並賠償60萬元,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法官審酌叔叔有悔意,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判決出爐。(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另外,桃園曾發生叔叔性侵姪女的案例,這名狼叔12年前開始性侵自己2名患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姪女,姊姊從小學6年級就慘遭狼爪,前年妹妹再度被性侵而懷孕,經家人陪同到婦產科做人工流產手術,狼叔長期性侵姊妹的惡行才曝光。
不過,這名狼叔辯稱只知道2姊妹有輕度智能障礙,否認性侵,但測謊未過、加上婦產科報告及被害人指證歷歷,檢方認定他犯行明確,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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