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相差20歲!男帶未成年女友狂啪6次 下場出爐

2019/06/11 16:50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黃任強 字級:
讀稿
相差20歲!男帶未成年女友狂啪6次 下場出爐

一名男子明知女友未成年,還與其在停車場、汽車旅館等地,發生6次性行為,直到少女家長發現後提告,男子賠償70萬元和解,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決結果出爐了。

➤m2美度★momo聯品週★下單送專櫃乳霜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15年間,當時33歲的男子因網路遊戲認識14歲的少女,2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然而他明知少女未成年,卻還是帶她到某停車場及汽車旅館發生關係,從2015年11月到2018年1月間,總共發生6次性行為。少女父親事後發現2人關係後怒提告,男子坦承犯行,並承諾賠償70萬元達成和解。

 

▼新北地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合議庭認為,男子案發時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僅為了逞一時私慾,明知道少女身心尚未成熟,對男女之事懵懂,欠缺判斷性自主能力,對少女未來身心發展影響很大,但考量到2人是男女朋友,且男子未以強逼、脅迫等方式犯案,加上犯後認罪和解,有悔意,因此判他2年徒刑、5年緩刑,可上訴。

 

▼男子與少女發生6次性行為。(圖/翻攝自Pixabay)

 

事實上,未成年發生關係的案例不勝枚舉,台中一名公車司機2017年認識經常搭公車上學的14歲國二少女,2人因而認識互留電話多次邀約出遊,去(2018)年9月晚間,男子騎機車載少女到某汽車旅館,徵得對方同意後發生性行為,事後,男子載少女回家被家人發現,由於2人年紀有點差距,追問之下才得知實情。

 

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他知道少女是國二生,未滿16歲,但坦言想追求對方。法官認為,男子坦承犯行,已見悔意,並賠償30萬達成和解,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5月徒刑、緩刑3年,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往下看更多】
15歲女遭灌醉告性侵!色男因「很棒」逃重刑
快訊/國一發生重大車禍 南向全線封閉 傷亡不明
籃球架上掛屍嚇壞晨運民眾 警急call家屬遭婉拒:不方便

 

【今日最熱門】
藍大咖S爆家暴 P嬌妻哭求保全通報
南韓女歌手「朴寶藍」出殯 好友Roy Kim幫抬棺
32秒飆罵徐巧芯大姑:X妳全家!音檔來源曝光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推薦閱讀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上一張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