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低軌衛星星鏈來台NCC:現行法規就可操作
,若台灣公司代理,毀約的法律責任是代理商跟國外公司B2B的糾紛,若民間直接賣,就變成使用者與總公司之間問題,的確比較麻煩。李昆澤建議,政府應該將本地地面站點管理權及緊急頻寬保障,納入合約中,擴大多元軌道運用,加強中、低軌混合應用,分散單一星系失效的風險。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目前世界主力還是星鏈,像是日、韓、越南、菲律賓等國都已相繼開放,透過專案審查方式,是否可行。林宜敬說,若能放寬彈性,對數發部跟星鏈溝通協調或談判更為有利。陳崇樹指出,其他國家鬆綁,都有綁定前提,例如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另外,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