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舊中央黨部被追徵11億元國民黨更一審勝訴
餘元。。國民黨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北高行認為,黨產會依黨產條例規定,追徵國民黨價額11億3972萬9956元,於法並無不合,判決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攸關黨產會追繳國民黨其他財產價額有無理由之判斷,原審未依法讓兩造進行充分攻防,即認原處分並無違誤,尚嫌速斷,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北高行更一審指出,國民黨於79年6月底承購土地及原建物,82年間將原建物拆除,87年間重新建造為現地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