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神隱疑遭挪私用警掰執行3年秘密任務
拆除警示燈後據為己有,警察分局直到2013年才發覺,洪姓小隊長已經私用警車3年多。彰化縣警局後勤科股長陳彥成表示,對於沒有到檢的車輛,會了解他是出勤或是車輛送修,若是出勤會查對他的勤務表,若是送修,會要求他們出示送修單。檢方調查,洪進福挪車私用的情節很離譜,巡邏4小時,填寫里程數竟高達276公里,等同從芳苑警分局平均時速70公里飆騎到基隆市,連他的祖父過世,請喪假也填報騎機車在巡邏4小時,甚至人到中國旅遊,難道神遊回台灣,登記簿填巡邏4小時騎乘146公里,人不斷在巡邏。民眾表示很離譜,這樣當一個警務人員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