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料稽查違規!2業者鴨血混雞血混賣將開罰
鴨血、知名連鎖店「鍋鍋有意思」的士林區中正店所賣的鴨血,內有混雞血,標示不實。衛生稽查科李慧芝科長也說「檢驗結果,其中有兩件鴨血的產品驗出含雞的成分,不是百分之百的鴨血,涉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的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以下罰鍰。」而衛生局人員進一步透露,混雞血沒關係,但應該在標示上註明鴨血、水血或是禽血,避免民眾被誤導。另外衛生局也針對轄區內29家火鍋店做衛生稽查,初查結果有20家不合格,包括食材處理及製程衛生,從業人員未依規定辦理體檢,以及設備器具不乾淨。對此,北市衛生稽查科李慧芝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