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關鍵字|東森新聞:新聞在哪 東森就在哪裡

搜尋 蘇文俊 的結果 │ 共找到 21

浪費被公審!無人拉麵店PO客無碼照「下架收費」引激辯

場跟作法,用餐規則寫得很清楚,浪費就是要收費,原本一天要倒3桶廚餘,現在減少到只剩1桶,有感而發又發長文說,如果您夠尊重自己尊重店家,絕對不會覺得老闆娘有病,先去看一下醫生,是不是自己有病吧。律師蘇文俊:「監視器把它張貼下來去公審,如果沒有涉及到誹謗或公然侮辱,很難去約束她「店家」,就是侵害到他的肖像權,提告要求她去移除,下架可能要給費用的部分,可能會沾到一點恐嚇取財的邊啦。」浪費要收錢,法律上有疑慮,網戰言詞太激烈,吃個麵還互告,就難收場了。......
07-01 16:14

網紅砸百萬律師費「助受害者」 NONO宮廟懺悔照曝

使花了自己不少錢,但他想要的,其實就是諸惡莫作這個道理,「NONO,你知道花兒為什麼這麼紅了嗎?」回顧本起案件,NONO被10位受害者提告性侵及性騷擾,針對其中3人的指控,去年12月,檢察官宣布對NONO不予起訴。律師蘇文俊表示,在類似案件中,除了個人陳述外,通常需要其他可供佐證的物證、書證或人證,特別是當證人同時具備被害人身份時,更需要有更多的佐證來支持指控,「否則告一個人就憑一張嘴說,是很容易造成誤判的」。蘇文俊指出,性侵案件中檢察官及法官對「補強證據」的要求相對已經非常低,兩人間的對話,甚至被害人跟朋......
03-11 18:54

炎亞綸首開庭!爆耀樂開價「1200萬」和解金經紀人回應了

接受「EBC東森新聞」訪問回應表示,「案件還在進行中,細節不方便多說,但往和解方向去努力,讓事情盡快落幕」。。蘇文俊律師今年11月,就曾發文針對炎亞綸的案情分析,炎亞綸被起訴的部分是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條例,最低刑度6個月,而且很容易被判超過6個月,基本上是沒有易科罰金的空間,實務上也幾乎沒有緩刑的可能,所以現在只能背水一戰拚無罪了。......
12-21 14:41

NONO被10人告性侵!偵結3案不起訴律師曝其中關鍵

今「19」日檢察官宣布對NONO不予起訴,引發社會上對於證據標準及法律程序的質疑,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無法將NONO起訴的最大關鍵。蘇文俊表示,在類似案件中,除了個人陳述外,通常需要其他可供佐證的物證、書證或人證,特別是當證人同時具備被害人身份時,更需要有更多的佐證來支持指控,「否則告一個人就憑一張嘴說,是很容易造成誤判的」。。雖說如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性侵案件中檢察官及法官對「補強證據」的要求相已經非常低,兩人間的對話,甚至被害人跟朋友哭訴的過程,有時都可當作補強證據,這次NONO仍無法被起訴,應該是「真的......
12-19 14:42

宥勝、炎亞綸「誰會坐牢」?律師分析:他背水一戰

今年皆捲入MeToo風波,2人也在8日分別以不同罪名遭到檢方起訴。對此蘇文俊律師就對這2人的情況「誰更有可能坐牢」發文進行分析,其中炎亞綸現在的情況只能背水一戰拚無罪,宥勝的情況則是令人玩味。蘇文俊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炎亞綸被起訴的部分是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條例,最低刑度6個月,而且很容易被判超過6個月,基本上是沒有易科罰金的空間,實務上也幾乎沒有緩刑的可能,所以現在只能背水一戰拚無罪了。。蘇文俊律師接著分析,宥勝部分比較值得玩味,被害人均稱沒有要提告,但是因為強制猥褻為公訴罪,縱使不提告檢察官仍可依法提......
11-10 13:54

Melody前夫告離婚無效律師曝「2點主張」難舉證

育奇提出離婚無效訴訟,認為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上億房產都歸入Melody名下。對此,律師蘇文俊直言,要主張被詐欺或脅迫在實務上非常困難。離婚為何會無效?蘇文俊在粉專「蘇文俊律師」說明,實務上要提離婚無效之訴,一般會有兩種狀況,第一種就是沒有離婚真意,也就是說夫妻其實為了某種特殊原因假裝離婚,如躲避債務,但實際上還是像夫妻一樣生活,不過顯然Melody他們應該不是這種類型。。第二種是形式要件不符合,最常見的就是證人其實沒有跟當事人確認離婚真意,只是人家叫他簽就簽,這在實務上並非罕見,但也不算是太常發......
07-20 14:50

白飯之亂還沒完!資財營關粉專北科大遭洗評價1.5星

老闆,老闆加油」還有人留言貴校徹底擊垮一家餐飲店,粉專評價被洗到只剩下1.5顆星。律師蘇文俊表示不欣賞店家無限期停業的做法,讓人感覺是一種情緒勒索,認為老闆有3次更好結束事件的時機,但卻用停業大絕把學生打趴在地,反而讓人質疑是否有高人介入。。而律師王至德則認為,事件已成「沒有贏家的白飯之亂」。人與人之間的認知本來就是會有落差,重點是在有落差的時候該如何處理,網路評論適當就好,評價可以參考但不是被拿來當作報復的手段,免費供應不代表是可以吃到飽,建議下次找標謗吃到飽的店比較好。......
07-13 10:57

炎亞綸恐坐牢!律師曝「起訴機率大」:耀樂應有證據

作搜索住處,隨後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外界紛紛猜測炎亞綸是否因此入獄。對此,律師蘇文俊發文提出見解,對於檢方搜索行動說明,「對於搜索刑事訴訟法並沒有限制什麼罪名才能發動,而是有無必要性,可以簡單理解為有無需要扣押作為證據的物品。」再者,會需要扣押物品,可被理解為證據有外洩、煙滅的可能,因此檢方才會突發搜索,讓被告無法提前防範。。蘇文俊表示,炎亞綸的案件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應該是為了防止外洩或滅證,所以突然發動搜索」,依此判斷,耀樂應該提供一定證據,證明炎亞綸持有影片。至於為何交保金額這麼高,且還......
07-04 19:32

抓到了!「為還願」台中遠赴台南西羅殿插雞腿

」他向警方供稱是為了要還願才會埋雞腿,訊後依照刑法246條,公然侮辱廟宇罪嫌函送台南地檢,香爐插雞腿的確是對廟宇的不尊重,但真的能成罪嗎。律師蘇文俊:「沒有辦法去揣測,他真正的目的跟動機是什麼,你也沒有辦法證明這個行為,他有一個侮辱或攻擊的意思,所以在法庭上應該會做不起訴的處分。」律師表示,該如何舉證這個動作是對廟方的汙辱其實是有難度的,只是男子為了還願,大費周章從台中到台南插雞腿,背後真正動機到底是甚麼。東森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犯罪行為,請勿模仿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12-08 14:39

獨/夾15隻娃娃送翡翠玉牌民眾質疑:真的假的

般機台是夾小換大,但這台要求夾15隻娃娃,才能任選1千到上萬元不等的翡翠玉,更聲稱假一賠萬,被質疑有賭博罪的疑慮。律師蘇文俊:「一般賭博罪是指說,用不確定因素去決定誰是勝負,但是以這個娃娃機的例子來講,他比較像是招攬跟促銷的手段,所以並沒有誰贏誰輸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應該不會構成賭博罪。」因為台主主張翡翠用送的,因此就算只有夾到娃娃,也不構成賭博罪,而台主本身就是玉石珠寶商。台主陳先生:「這兩年來有疫情嘛,人家沒錢買生意就會不好,所以我想轉換跑道,一帆風順這個他如果敢夾,我也敢送他,重點是他要夾到1......
03-28 20:16

獨/139追焦P車牌反被告攝影師吃「偽造特種文書」罰2萬

有,我是第一個因為修車牌被告的。」只是修個圖就被提告,何姓攝影師去年又跑警局,也上法院開庭,最後緩起訴一年,還繳交國庫2萬元,讓他直呼好貴的追焦照。律師蘇文俊:「因為客觀上來講,他如果去偽造這些證書,國家頒發的證書或證件的話,他其實客觀上會構成,偽造特種文書罪是沒有錯,但是本件要看主觀上的意識是什麼,我要去保護當事人的個資的話,那他會不會成立,就是值得商榷的問題。」其他追焦手:「「改成」沒有英文就是全部都0,就看到上面有人也是這樣改。」一般追焦手拍照難免都會拍到車牌,為了顧及美觀,有些人選擇不馬賽克,反而都......
03-21 21:24

獨/藥廠女更衣室裝監視器女員工控:隱私被窺探

地方,讓我們中午可以稍微休息一下。」對此,實際求證公司,員工表示主管休假,沒有取得回應,不過雇主在更衣室裝監視器,是否已經侵犯隱私了?律師蘇文俊:「如果是辦公地點,或是走道這種比較公開的地方,這個時候雇主的指揮權,就會大於員工的權利,但假設說是一個比較私密的地方,比如休息、換衣服的場所,這個時候員工的隱私權,又大於雇主的指揮權。」律師表示,一般雇主在工作場合裝監視器,甚至走廊都沒問題,但如果在更衣室或廁所等私密場所,可能就會觸犯隱私,員工可向公司反應或跟勞工局申訴,避免員工的隱私權遭到漠視。......
12-04 22:18

球棒事件頻傳…車上擺1小物防身律師也大推

近日頻頻爆出衝突,特別是各類球棒事件接連發生,還被網友嘲諷是「台中棒球隊」,但也引發不少人的好奇,在車上放球棒是違法的行為嗎?對此,律師蘇文俊就跳出來解釋,其實車上放任何球棒、球桿都不違法,只要亮出來做出揮舞動作,那就會出現恐嚇的疑慮,就算事發當下是用來防身,但這種舉動還是很容易激怒對方,反而讓原本單純的事件變調,強調遇到糾紛還是報警處理最安全。「封面示意圖pixabay」......
11-17 19:38

獨/詐騙20億逃!陳風廷超跑基地拆光剩鋼架

現金,第二,配合我這邊的墊資,可以慢慢回本金。」被害人回他「就是還要繼續付款是嗎?」陳風廷口中的墊資,就是繼續騙錢的話術而已。律師蘇文俊:「他就會藉口說外國的銀行怎麼樣,或是因為什麼狀況,他必須要墊一筆錢,才可以把那筆資金拿回來,那他就會宣稱說,你如果有參加墊資的話,拿回來的錢他就會優先拿給你,借此再吸取第二次的資金投入,用來作詐騙的手段。」據傳陳風廷捲款後疑似跑到大陸,後來遭到黑道幫派控制,黑道甚至要求被害人分帳,欠款5到8成作為服務費,消息在圈內傳開。被害人之一陳小姐:「有人真的有賺到錢,所以我就可能誤......
05-04 21:31

搬家要交2000元電梯保護毯住戶:是飛天魔毯嗎?

定是有開會經過討論的。」記者:「所以住戶也都同意?」大樓管理員:「都同意。」記者:「好像她要搬的時候你們有擋她?」大樓管理員:「我們沒有擋,要不然她怎麼能搬。」管理員表示,規定都經過住戶開會同意,大家要搬家都會交這兩千,但律師認為實務上比較少見。律師蘇文俊:「我認為他應該有違反權力濫用的規定,因為他的目的跟手段是不相符的,因為顯然去收取這個不退還的費用,我認為是不合理的。」律師認為,搬家要交保證金很常見,但要額外收這費用,法律上不見得成立,而且還特別註明不退費,住戶難免會覺得被敲詐。......
03-2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