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在內共10人提告性侵,消失半年的他近況也曝光了。網紅馮語婷寫下133個字痛批,「這就是人性醜陋的最佳寫照」。對此,協助出律師費的「486先生」也發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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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爆都在屏東一間寺廟懺悔。(圖/翻攝自馮語婷臉書)
馮語婷在臉書寫下,NONO自從爆發性醜聞後消聲匿跡,透露根據可靠消息指出,他都在屏東一間寺廟懺悔,還暴瘦20公斤,「NONO平時對於廟會活動就很熱衷,但神明如何看待他?」
馮語婷指出,人在需要幫助解惑時,神明就是信仰;人在昧著良心犯罪時,神明就是木頭,「現實想著如何脫罪,私下求神拜佛懺悔,這就是人性醜陋的最佳寫照」。
對此,486先生今(11)日也發文提到,「我想這個人最近經常得出庭,他絕對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並透露這官司到目前為止的律師費用,486團購也支付100多萬了,「隨官司進行,以我經驗,今年絕對還有得打」。
▼NONO爆都在屏東一間寺廟懺悔。(圖/翻攝自486先生臉書)
486先生表示,雖然律師費用是他在支付,但他從沒因好奇而詢問律師團隊,主要是自己太忙,也不想給律師團隊壓力。順順的按照節奏即可,質疑照片留出是公關操作。
486先生強調,即使花了自己不少錢,但他想要的,其實就是諸惡莫作這個道理,「NONO,你知道花兒為什麼這麼紅了嗎?」
回顧本起案件,NONO被10位受害者提告性侵及性騷擾,針對其中3人的指控,去年12月,檢察官宣布對NONO不予起訴。
律師蘇文俊表示,在類似案件中,除了個人陳述外,通常需要其他可供佐證的物證、書證或人證,特別是當證人同時具備被害人身份時,更需要有更多的佐證來支持指控,「否則告一個人就憑一張嘴說,是很容易造成誤判的」。
蘇文俊指出,性侵案件中檢察官及法官對「補強證據」的要求相對已經非常低,兩人間的對話,甚至被害人跟朋友哭訴的過程,有時都可當作補強證據,這次NONO仍無法被起訴,應該是「真的沒有其他證據」,並不是檢察官的問題。
而「被害人提供生殖器特徵的描述,是否具有證據效力」一問,蘇文俊解釋,即使能夠提供生殖器特徵描述,僅能證明雙方可能有接觸或見過對方的生殖器,卻不能直接證明發生性侵行為,而且「大不大是相對的,實在很難單憑大來當作證據」。
整體而言,此案再次引起社會對於性侵案件證據標準和法律程序的關注,也再次提醒大眾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
▼馮語婷痛批,「人性醜陋的最佳寫照」。(圖/翻攝自馮語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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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馮語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