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新北三重的律師,把機車停在機車格最外面,卻被旁邊停機車的男騎士搬到紅線上,害律師收紅單;這名律師又氣又無奈,向警方申訴。然而警方提醒,根據現有法規,如果不能舉證自己合法停車格內,恐怕就得繳罰單。律師自扮柯南調監視器,揪移車男。
男子走向機車格,把其中一輛藍色機車,往旁邊移,前後喬了喬,直接挪到紅線上,這下害藍色機車車主收到這張罰單。開單照片還上黃圈,指出機車違停紅線,讓車主好生氣。
機車遭亂移李律師:「他是已經車子完全停好,他也沒有打算要離開的狀況之下,卻回頭把我的車子從機車格裡面移到紅線上面,這一點我覺得他這樣的做法,讓人家無法理解。」
李先生是一名律師,平時自行開車居多,機車是偶爾代步用,停放在住家旁車格內,事後打電話向警方反應自己沒違法,但得要找出證據申訴。
機車遭亂移李律師:「確實因為很多人因為在程序上面的繁瑣,又或者是他沒有辦法去保留,案發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的一些證據,所以很多人他可能就會,忍痛的法那張罰單給繳掉。」
機車停在車格內,卻被人移到紅線到,因此被警方開單;還好一旁的大樓有大樓的監視器,能夠向警方佐證自己是清白的,但如果沒有呢。
申訴要成功,除了電眼外,最好方法是拍照留存以防萬一,否則就現有法律而言,只能自認倒楣。三重交通組組長吳明鴻:「司法院大法官釋字275號解釋,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應受處罰。」
一張紅單600塊,可不要因為他人害自己受罰,切記停車要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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