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錢代刑罰?網批「有錢人就沒事」
錢人就沒事」。合宜宅弊案,趙藤雄捐兩億元給國庫,獲判緩刑五年,葉世文則被判二十一年徒刑,還有美河市弊案,台北捷運前處長高嘉濃,被判十年徒刑,涉嫌同案件的日勝生卻安然無事,連續兩起行賄案件判決讓民眾不滿,開始在網路上砲轟,只見官員被懲罰,怎麼有錢人到最後都沒事?葉世文被判二十一年,高嘉濃被判十年,只見官員被判刑,犯錯的財團繳罰款代替刑罰,宛如古代的議罪銀,開始有民眾反彈,難道有錢就能躲過牢獄之災嗎?如果為了戒懲官員,那麼也涉嫌同案件的財團呢?免囚後心情看起來好輕鬆,反觀葉世文不只得入獄服刑,最新判決還比一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