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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消費者保護法 的結果 │ 共找到 68

你穿的發熱衣夠暖嗎?新北實測12款發熱衣報告出爐

結果與網頁不一致、4件檢出溫升值比標榜的為低、4件標榜吸濕放熱效果的發熱衣平均及最高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發熱效果令人存疑,皆已請業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重新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資訊。另經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依據「商品標示法」及服飾標示基準進行標示查核,11件樣品商品標示不符,包括無標示生產國別、尺寸或尺碼、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對於本次市售12款發熱衣查核結果,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由本府經濟發展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
11-14 10:49

台旅團遊歐險被丟包!付187萬才脫險驚魂返台

而不是驚喜。」對此,觀光署表示已對這間出問題的旅行社進行調查,發現旅行社確實沒有支付全數款項到當地旅行社,已經嚴重影響旅客權益。後續將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發展觀光條例,請旅行社陳述意見,並依法裁處。。......
10-08 10:11

「台灣價值」ETF被罰了金管會曝原因:開罰90萬

始每月無腦存2張00940,60歲時累積到720張,每月領股息約51600元,P.S.指數殖利率為8.6%」,強調可固定獲取配息、增加個人退休金等語。金管會認定已違反投信事業管理規則、金融服務業廣告活動辦法規定,因此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處罰鍰60萬元;另以月配息為廣告或銷售的主要訴求,也違反公會廣告行為規範、金融服務業廣告活動辦法規定,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處罰鍰30萬元,合計處以90萬元。至於統一投信的00939,因舉辦與財經專家合作的說明會、公司官網或與網紅合作的影片及網路媒體等廣告文宣內容,包括「本......
08-12 16:26

八仙塵爆釀15死484傷最高院:公司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二審則認定八仙公司須負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均上訴三審,由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審理。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立法目的,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表示,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后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
07-26 21:05

民眾買屋過戶前遭通知建商捲款逃房子被查封

直接把房子的鋁門窗,甚至連水電設備,消防設施通通拆掉,只是讓買屋受害者最頭大的是,當初信任建商簽下預售屋紅單,沒想到建商捲款逃跑,民眾只能成立了自救會,卻不知找誰要回權益。消保官李葳:「按照消費者保護法,如果我們的重大消費行為,把他們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讓余給我們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話,消費者保護團體,是可以以他們自己名義,來幫所有消費者來打消費訴訟。」只是受害買方幾乎都跟劉先生一樣,因為相信建商沒簽履約保證,如今建商不知所蹤,錢要拿回來恐怕不容易。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05-06 20:02

新/年代旅遊遭嚴懲觀光署:即日起勒令停業

更新」針對年代旅遊鬧出的風波,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年代旅遊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年代旅遊約定......
02-16 14:14

台灣人遭丟包富國島越南官方調查結果出爐

nER國際處以罰鍰。針對這項結果,WInnER國際表示,當多收720美元時,忙亂到沒有時間處理與旅客簽訂合約的事,其餘約200名旅客WInnER國際則是「人道協助」,要簽訂什麼合約。將向堅江省旅遊局提出申訴。中華民國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要求觀光署對年代旅遊重罰。首先是依發展觀光條例處分,罰則是新台幣1萬至5萬元;其次是依消費者保護法,最重可要求業者停業3個月,後續是否復業要再看狀況。「封面示意圖翻攝自unpalsh」......
02-16 09:51

年代旅遊丟包交長怒批!最重「每團罰5萬、停業3個月」

旅遊不負責任,要求觀光署要嚴格處理,將依「發展觀光條例」、「消費者保護法」來裁罰,最重停業3個月,罰1到5萬元,不過受害旅客批評,光一個旅客的團費就好幾萬,這樣的罰則,對業者來說根本就不痛不癢。延伸閱讀丟包旅客返台!年代旅遊深夜開記者會致歉被問到丟包風波,交通部長王國材斥責年代旅遊,研擬祭出兩大罰則。交通部長王國材:「我們要按照「發展觀光條例」來做處罰,那第二個是「消費者保護法」36「條」跟38「條」,裡面有相關的罰則,那最重是可以「要求停業3個月」。」。交通部長說重話,要求觀光署嚴格處理,搬出「旅行業管理......
02-15 23:42

八里媽媽嘴最衰雇主「賠631萬」?最高法院判決出爐

係,則其等3人間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依據為何,亦未見原審判決敘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法院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係就企業經營者所規定之「無過失責任」,無論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均應就其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所致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與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僱用人就受僱人之選任、職務執行之監督,主觀上是否未盡相當之注意而有過失,顯屬有別。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呂炳宏等人經營之咖啡店提供之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人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
02-07 16:00

關鍵字詐騙氾濫陳亭妃召公聽會探討修法改善

有5百多萬,如果「關鍵字」搜尋的結果是詐騙,那有刑法,或者是下關鍵字的結果,造成消費者保護的問題,這個有消費者保護法。」目前針對網路行銷關鍵字詐騙,法源依據過於分散,其中公平會的行政罰鍰,又受制於行政罰法,「先司法後行政」原則,若法院判決遲遲沒確定,就無法開罰。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秘書長蔡步青:「公平會可以考慮,在目前現行的,適用公平法25條的,處理原則裡面,明確的類型化特定化,有關於違法使用關鍵字,這樣子一個類型,並且在第一時間裡面,就採取相關的,強制性的措施。」彙整各方專業意見,要改善關鍵字廣告競爭環境......
11-15 10:45

無卡分期詐騙!只要簽名就拿5千專家:天下沒有…

考慮是否消費。4、「無卡分期」具信用貸款概念「無卡分期」具信用貸款概念,勿輕信有心人士之誘導、貪圖小利,致背負債務。5、上網購物後如反悔,儘速向業者解約退費上網購物後如反悔,可把握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賦予之7日內無條件解約權,儘速向業者解約退費。另如發生消費爭議,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以維護權益。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10-28 11:23

死不搬!台中租霸全身名牌拖欠12萬房租搞消失

也曾多次拖欠租金,累積金額更高達71萬元。根據2023年政府公布修正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因此房東們亦須格外留心契約內容,並告知房客如有任何爭議,均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東森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封面示意圖Pixabay」......
10-15 16:22

新北7家業者「豬肉標示違規」衛生局開罰了

家,經查現場皆已無案內批號違規肉品,經稽查詳細比對資料,這些業者並不知情,為產地標示不實的受害者,同時也不符消費者保護法公告店家的規定,故未公佈下游餐飲業者名單。。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並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之標示或廣告,衛生局持續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違規者依法處辦。東森新聞關心您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10-08 10:51

租金佛心妹子放棄補貼!房東竟問「要申請嗎」過來人曝原因:雙贏

付給他稅金,他幫我申請,說這樣雙贏」。據了解,房客申請租屋補助並不需要徵得房東同意。房東也不可片面禁止或要求承租人拋棄申請,若房東有類似禁令,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主張無效。此外,內政部也強調,房客申請租屋補助對房東其實也有好處,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就可直接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並享有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創造雙贏。「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09-28 12:55

「森林風呂」票券違法消保法!縣府開罰3萬元

但最近又被發現,印製的票券,沒有信託,而且依消保法不能註明使用期限,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現在縣府除了在臉書公告,維護消費者權益,並依契約向業者開罰3萬元。縣府人員:「正面的是一樣的,背面整個都空的,然後有寫限定日期使用期限,這個不能寫使用期限。」。正面沒問題,但票券反面什麼都沒有,還有使用期限,明顯違反規定,現在被縣府開罰。過去曾經爆出票卷爭議,縣府與廠商終止合約,廠商不服聲請仲裁,結果縣府敗訴,業者重新取得經營權,但最近又被縣府發現票券有問題,消費者:「前一期的時候發生過的事情是,好像我同事也買了一堆,結果......
08-09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