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富國島丟包事件,越南堅江省旅遊局表示,年代旅遊未依協議付款,但地接社宣布終止服務仍保留訂金並持續服務與收費,未依規定簽訂合約,需罰鍰。越南地接社不滿判定,將申訴。
台灣旅客近日前往越南富國島旅遊,未料台灣組團社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拖欠地接社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WInnER國際)款項,導致292名旅客在富國島被丟包。堅江省旅遊局15日晚間公布調查結論。
網路媒體越南快訊(VnExpress)報導,堅江省旅遊局局長裴國泰(Bui Quoc Thai)表示,WInnER國際2023年9月12日和年代旅遊簽訂合約,並在隔年1月18日收到訂金新台幣70萬元。
裴國泰指出,WInnER國際之後向年代旅遊報價,但雙方未能就價格達成協議,WInnER國際於是在1月31日向年代旅遊發出停止提供服務的通知,卻未得到年代旅遊的確認或回應;儘管宣布終止合作,WInnER國際仍保留訂金。
他說,年代旅遊的團客2月9日抵達富國島國際機場,沒有接駁車接待,也沒有導遊。年代旅遊便聯繫WInnER國際,雙方達成為旅客租車和訂飯店的協議。
調查顯示,然而,在為旅行團服務的過程中,年代旅遊沒有依照協議付款,導致WInnER國際要求每名旅客支付720美元繼續行程。年代旅遊則通知旅客付款,並保留收據,回台時將退還款項。大約有90名旅客同意。
堅江省旅遊局認為,WInnER國際單方面宣布終止合約,但仍保留訂金,仍為旅行團提供服務並收取服務費,此舉違反規定,「未依規定與旅行社、旅客或旅客代表簽訂旅遊合約」,旅遊局監察單位將對WInnER國際處以罰鍰。
針對這項結果,WInnER國際表示,當多收720美元時,忙亂到沒有時間處理與旅客簽訂合約的事,其餘約200名旅客WInnER國際則是「人道協助」,要簽訂什麼合約。將向堅江省旅遊局提出申訴。
中華民國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要求觀光署對年代旅遊重罰。首先是依發展觀光條例處分,罰則是新台幣1萬至5萬元;其次是依消費者保護法,最重可要求業者停業3個月,後續是否復業要再看狀況。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unpal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