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聚會!趁唱歌下藥2人聯手「載去性侵」判決出爐
謝男一同移送法辦。法院認定李姓男子所犯行為情節重大,包括迷昏被害人、強制性交及拍攝性影像,嚴重侵犯被害人身體自主權與性隱私權,對其身心造成深遠影響。法官指出,李姓男子的犯罪行為屬於密切接續實行,並依刑法相關規定視為一罪論處。儘管李姓男子在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但法官仍認為其犯罪手段惡劣,難以引起社會同情,遂判處有期徒刑8年4個月,並沒收其作案使用的iPhone手機。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民眾出門在外應保護自己的安全,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只要「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