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發生一起案件,一名86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曾姓老翁,因涉嫌在居家服務期間性騷擾2名女居家服務員遭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8日宣判,因案件缺乏其他補強證據,法官認定指控不足,裁定曾姓老翁無罪,案件仍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曾姓老翁因年事已高且身有多項疾病,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居家照護服務。去年12月19日,女服務員到曾翁住處照顧期間,指控曾翁左手播放不雅影片,右手趁機觸摸她的大腿內側,讓她感到驚嚇不已。今年1月5日,另一名女服務員也指控曾翁趁服務時觸碰其胸部,隨後兩人分別向警方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後進行調查,提供現場照片為佐證,並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顯示曾翁患有眩暈症及腦血管疾病,行動不便需依賴照護服務。然而,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仍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將曾翁起訴。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院審理期間,兩名女服務員指證歷歷,但法官認為,除了她們的指述外,案件並無其他強而有力的佐證,且兩人的供述未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最終判決曾翁無罪。
根據《衛福部長照專區》的資訊,長期照顧服務是指針對預期或已達六個月以上無法生活自理的民眾,由長照服務人員及單位,提供各種照顧及專業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專業服務)、輔具租借、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等。
長期照顧服務對於被照顧者本人或是家屬而言,都可能承受極大的經濟與心理壓力。若您打算在家親自照顧家人,或是聘僱外籍看護工,都可以使用「長照2.0」,經評估符合資格者,有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資源與補助,減輕長照的負擔。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