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役男「逃4個月兵役」躲越南下場慘了
到越南外婆家不回台,收兵單到了入伍當天也不回國,桃園地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陳男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1歲陳男在2022年2月申請短期出境,沒在同年6月9日返國,持續留越南,而徵兵令5月30日送到他家中,陳父代簽收,通知陳男6月13日到公所集合,去嘉義中坑陸軍步兵第257旅報到服役。。據悉,陳男為了逃兵役不回國,陳父請陳母阮氏轉達聯繫兒子,但陳男還是不理,超過了入營的期限,被桃園市政府移送法辦。法官認為,陳男利用短期出境未歸,來逃徵集令,這已觸法,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