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落地後的大抓捕給香港樹立的新常態
基於他們的「惡法」,加上欠缺法治精神,訂立法律後,不一定會按法律而行,而是按政治需要執法。他認為,港府有委任及升遷法官的權力,預料日後法律界內的人事更替和遴選標凖,將逐步按官方方向執行。黎恩灝認為,雖然有「國安法」以及民主派領袖相繼身陷牢獄之災,但他認為,反修例運動本身是一場「去中心化」的運動,民主派議員和政治人物面對的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以至身陷牢獄、流亡等等,事實上是很多參與運動的人都面對同一件事。他指出,未來並不明朗,亦不知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政權用國安法和法律打壓公民社會不同部分,宗教、小商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