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過往超過一半流動電訊服務用戶,即逾一千萬用戶是使用匿名電話卡。(圖/BBC)
香港政府在周五(1月29日)以「打擊罪案」為由宣佈就手機卡實名制展開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未來所有用戶在香港購買電話卡、上網卡時,都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企業則需要提供商業登記資料。
港府指,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匿名電話卡從事非法活動,例如走私、賣淫、詐騙、或「危害公眾安全的嚴重及暴力罪行」,例如製作遙距爆炸裝置,推行實名制有助執法機關調查罪案。
港府進行公眾諮詢後,會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有分析預料,草案會趕在這屆近乎無反對派的立法會會期9月結束前通過,政府期望法例實施後一年內可做到所有電話卡實名制。
中國大陸在2010年亦以打擊犯罪的理由推行電話實名制,一直被人權組織批評,背後目的是為了加強監控民眾。
這項建議觸發外界擔心香港將進一步加強管控公民活動的疑慮。
目前全港700多萬人口中,有多於2000萬個流動電話卡,即是人均使用兩至三張,當中56%用戶是使用匿名儲值卡,即涉及超過1000多萬個用戶。
新建議下,每個持牌電訊商最多可向每人發出3張電話卡,估計全港約30個供應商,即一人最多可有約90張電話卡。16歲以下人士需家長或監護人確認登記電話卡服務。
所有持牌電訊商將需要核對用戶資料,提供的資料有問題可致智能電話卡的登記被取消,電訊商需要保管和儲存用戶資料,直至電話卡取消登記12個月後。
港府表示,執法部門在持有法庭搜令或在「迫切和緊急的情況」下,可向電訊商索取用戶個人資料,但不包括通話紀錄的內容。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在記者會上表示,現時並沒有法例要求用戶提供個人資料,因此難以打擊罪行。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解釋,很多不法分子使用匿名電話卡從事各項非法活動,包括走私、洗黑錢、詐騙、賣淫等等,其中電話騙案由2018年615宗升至去年首11個月1108宗,涉及超過5.63億港元。他指出,電話騙案9成都是用匿名電話卡,增加了警方調查的難度。當局說,國際間例如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都是用電話遙控爆炸裝置的恐怖活動,並舉例香港前年也發現了一個配備儲值卡作遙控引爆的炸彈。
在前年反修例運動中,不少示威者也有購買不記名的電話卡作溝通,防止當局監控。 外界認為,今次舉措是反修例運動後當局又一打壓示威活動的舉措。
民主黨對措施表示「強烈反對」,認為政府此舉「令人懷疑是企圖全面監控市民,特別是市民的網上活動」,加上執法機關可在緊急情況下繞過法庭向電訊商索取資料,此舉「增加了政府濫權的風險,市民私隱完全不受保障」。
港府指全球150多個國家與地區都已經推行實名制,日韓、東南亞國家,就算是旅行買電話儲值卡都要填寫個人資料。但民主黨反駁稱,有關措施的前提是政權應為真正普選產生及獲得市民信任,在香港政府不被信任的情況下與其他地方作類比並不恰當。
在香港,一般重要政策諮詢期為三個月,但今次卻只濃縮至一個月,中間還夾了一個農曆新年假期,民主黨批評,政府是無意真正諮詢市民,相信無論如何,林鄭月娥政府都會「硬上馬」,希望在今年只剩下大部分建制派議員的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通過法例。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對BBC中文表示,一般電訊條例諮詢期為三至六個月,但這次諮詢時間只有一個月,業界似乎也知道政府在追趕立法會會期而阻擋不了這條法例。
他指出,許多市民會因為種種原因,例如個別地方上網速度緩慢,或是上網數據流量不夠用,而傾向以低價購買匿名儲值卡,比起透過電訊商的登記計劃便宜方便,一些手機應用程式開發商等科技公司或是其他企業,亦可能使用大量電話卡做科研或供同事使用。
他亦質疑香港當局以打擊罪案為由所推行相關措施的合理性稱,許多電話詐騙案與這些電話儲值卡無關,而是透過電腦程式假扮電話號碼致電市民。他認為當局就算推行實名制,也不應該限制每個供應商只能向每個月戶提供三張卡的限制。
對於一些建制派認為「沒犯法就不該怕實名的說法」的說法,方保僑認為這是一種在合法情況下的私隱權,「問題就是可以選擇匿名,市民會覺得自己沒有犯法,就可以不下名字,有沒有犯法和保障私隱兩件事情本身是分開,但現在就被拉在一起。」
「保安和監控很多時候是一線之差,最後是取決於市民對政府的信任程度有多高,台灣都可以透過電話追蹤用戶作抗疫之用,但政府信任度低時推出這些計劃,就只會有好多陰謀論,又會擔心會否被執法機關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