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落地後的大抓捕給香港樹立的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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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REUTERS)

香港近日的新聞均是圍繞各個政治人物及示威者,因為各種抗議事件相繼被警方拘捕、加控罪名、到法院提堂應訊和遭到判刑等等,一些流亡海外者的銀行帳戶因涉及眾籌活動被警方以觸犯洗錢或詐騙罪名遭凍結。分析認為,香港對待反對派人士的方式,與北京對待異見人士的思路越趨相近,以法律作為武器達至「恐懼噤聲」,同時試圖堵截民主運動路上各種有可能籌集資金的途徑。

民主派和人權組織批評這是「政治打壓、秋後算賬、以言入罪」,令香港走向中共特色的威權統治,異見聲音被噤聲。過往香港以法治、司法獨立為傲,但有關案件的判決、量刑凖則以及是否批出保釋的決定,引發爭議,在港府表明香港並非「三權分立」的立場下,法律界亦面臨史無前例的壓力。

中國和香港政府支持港警「依法辦事」,認為《國安法》是有效壓制香港亂局的手段。親北京陣營給眾多身陷官非的被捕人士貼上「亂港分子」標籤,批評部分人「勾結外國勢力」,罪有應得,應予以重判。在建立輿論的過程中,他們也把許多質疑警方執法以至反對政府政策的聲音,歸為「亂港」和「港獨」,希望嚴懲他們能為香港帶來和平穩定。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對BBC中文分析稱,近期民主派再受大規模打壓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美國政治上的亂局和身陷疫情,讓北京覺得在香港問題上更無制約和顧忌,二是北京認為,目前香港並未有落實「牢牢掌握全面管治權」的目標,當中包括司法系統,預料香港法律界會進一步受壓。

他指出,北京崇尚「暴力、權力、財力」,並認為所有不穩定因素要扼殺在萌芽中,他認為近期當局的連串「狂追猛打」,就是出自這一心態,並指目的「不是要打倒敵人,而是要把敵人徹底埋葬」,意指不讓其有翻身的機會。

兩宗標誌性案件的風向

12月2日,香港年輕民主派領袖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因去年包圍警察總部觸犯未經批准集結,認罪後分別被判7至13.5個月,周庭在一周後申請上訴,但其保釋被拒。

基於三人的國際知名度,案件獲美國、英國、日本、台灣等地的政府或政客隔空聲援,認為這是北京打擊香港民主運動和言論自由的舉措,中國外交部被問及案件時稱並非外交事宜,支持香港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親北京人士指責黃之鋒、周庭等人禍港。
EPA
親北京人士指責黃之鋒、周庭等人禍港。

親北京陣營認為判刑公道,應尊重法庭判決,但香港社運人士及部分親民主派的法律界人士認為,「未經批准集結」比其他參與抗議的罪名較輕,三人認罪也換不了減刑,顯示將來參與警方不批准的公眾集結活動可能面臨比以往更大的代價。

香港民主派區議員岑敖暉對BBC中文說,「黃之鋒案對日後同類案件影響似乎很大,因為他涉及的罪名不是違法集會中的非法集結和暴動,而是最輕的一條,但如果在這較輕的罪名下認罪也被判監以年計算,未來可能這些案件的最低消費都不是幾周,而是半年以上。」

在另一起備受關注的案件中,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因一宗詐騙罪被起訴,控方指他和另外兩人未有按租契使用新界將軍澳工業村一處地址,向科技園公司隱瞞用途,令公司蒙受不利。

他今年8月,因涉嫌觸犯《國安法》被捕,但未被起訴,然而有關詐騙罪的案件也是由港警國安處負責,並由《國安法》下的指定裁判官處理,同樣引發爭議,辯方曾對此決定提出質疑但被裁判官駁回,這讓外界不解以《國安法》指定裁判官審理非《國安法》案件的凖則。

裁判官認定黎智英有潛逃和重犯風險,於12月3日拒絶其保釋。8天之後,警方加控他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智英被拒保釋。
EPA
黎智英被拒保釋。

岑敖暉表示,法院近期的判決,從判刑到保釋考慮都有點「違反常理」,以往香港法院在保釋時一般實行無罪假定,除非涉及殺人、毒犯等嚴重罪行,否則如果只是涉及商業糾紛和言論的案件,獲准保釋機會較高。他說,「法院把關的功能嚴重受限,以前會說未審先判,現在是未落案起訴就好像判了般。」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流亡歐洲的案例令保釋這個決定變得更為複雜。許智峯面臨九項不同的非《國安法》罪名,法官容許他以區議員身份作公務理由外訪,他11月向當局申請到丹麥出席氣候變化活動,但他最終決定宣佈流亡,這成為了建制陣營的論據,質疑法官能否做好把關決定予以保釋。

更多民主派:抓捕起訴「一浪接一浪」

除了一些上述知名民主派人士以外,民主派陣營很多其他人也受到不同的追究問責,其中,不少國際知名度較低的人,比起知名社運人士可能承受更嚴重的控罪。

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早前在街站叫喊「黑警死全家」、「光復香港時化革命」等口號,被指「發表煽動文字」,他亦涉及未經批准集會、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罪名,他的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法官在12月3日拒絶其保釋申請。

12月7日,香港中文大學舊生楊子雋、區議員陳易舜、李嘉睿及一些學生,涉嫌在11月19日於中大學生自發的畢業禮中參與遊行,期間展示「港獨」旗幟、高叫「港獨」口號,警方分別以未經批准集結及《國安法》等罪名被捕。

以上的案例並沒有涉及大規模暴力衝突或破壞,讓民主派認為,這是當局以《國安法》之名「以言入罪」的例證,但親北京一方認為,不能夠容忍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12月8日,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梁國雄、朱凱廸等8人因為今年7 月1日的遊行被以非法集結等罪名逮捕。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去年買10枝鐳射筆被警方指控藏有攻擊性武器,12月2日警方指他一度在手機重新設置,因此加控了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他12月8日獲准保釋,但禁止出境。

連番的追責行動無疑對民主陣營的人帶來心理壓力。香港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接受BBC中文採訪時形容,當局打壓程度是「前所未有,無人能夠想象」,「一浪接一浪,拘捕和檢控更多人,也把更多人送入監獄」。

她認為當局做法是想令民主派人士噤聲,以恐懼治港,「每日都有類似的新聞,他就是想你習慣成自然,不覺得意外,成為香港的新常態,好明顯北京的意思就是來一場徹底的意識形態大清洗,等大家不再表達支持人權、民主、自由、法治這些被視為外國的理念,希望清洗後大家不發聲。」

她強調,《基本法》清楚列明有集會自由,但如果警方無論怎樣也不批准集會遊行,市民再想聚集的時候被指犯法,也是警方說了算。

《香港國安法》如何改變民主活動人士的生活?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國安法:更大的「武器」

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幾十人因相關罪名被捕。

港府和親北京陣營認為,《國安法》達至「止暴制亂」,平息香港暴力示威。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涵蓋範圍遠比美英等國家的國安法律體系小,規管的程度也不比這些國家嚴厲,對於有說法指,《國安法》令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岌岌可危,「我要反問的是:世界上哪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城市沒有受該國形形色色的國安法律所保障呢?同樣地,若一個地方好像香港去年下半年,時刻出現暴力事件、汽油彈橫飛、機場被圍堵、公共交通受破壞,它可以繼績吸引海內外投資者嗎?市民可以安居樂業嗎?」

「請看看過去五個多月的香港,街頭暴力絶跡、社會恢復穩定、市民可以重新依法享有自由和人權,」她認為批評《國安法》的人應該「回頭是岸」,收回他們的不確言論和不公行為。

林鄭月娥
Reuters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國安法》涵蓋範圍遠比美英等國家的國安法律體系小。

但親民主陣營就把這部法律視為「恐懼治港」的開始。

岑敖暉說,「我覺得《國安法》實施後,對民主派的打壓是恐懼為主,動輒會被人指是違反國安法,好清晰,有些人隨時因國安法被捕,想產生恐懼,令你收聲和不要搞那麼多事情。」

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博士候選人生黎恩灝對BBC中文表示,《國安法》加劇了清算的行動,擴大了警方的檢控範圍,讓他們執法從公眾活動,擴展至生活上的言行,這是會帶來震懾的效果。

他指出,自從有《基本法》以來,北京事實上已在香港的法律體系擺放了一個「小洞」,當中訂明瞭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就個別法律作出解釋,這已經是「普通法制度不會發生的事情」,而《國安法》則成為更大的「武器」,因為在《國安法》底下,任何與其法有牴觸,都是以《國安法》優先,其法例的效果就是「整個民主運動受到嚴重打擊,其在體制議會內的力量、街頭力量、以至傳統政治領袖,均可以說是被瓦解。」

另外,法官也成為了各陣營攻擊的目標。親民主和親建制陣營過去都曾就法官裁決表達意見,特別是裁決不如他們心意時,有時甚至會有人身攻擊,但不一樣的是,親北京媒體的攻勢,足夠拉倒法官。

「香港的司法獨立原本是保障法官不受干預行使權力,但無法保證每個法官是否能抵受內外的壓力和左派媒體的攻擊,」黎恩灝說。

凍結帳戶

除了針對民主派人士採取大規模拘捕行動,警方近日亦再次把焦點放在示威陣營的眾籌行動。近期已流亡歐洲的許智峯以及在示威期間發起「守護孩子」行動的好鄰舍北區教會銀行戶口分別被凍結,備受關注。

許智峯12月初宣佈流亡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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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12月初宣佈流亡英國。

許智峯12月初宣佈流亡英國後,警方以他眾籌涉「洗黑錢」之名下令銀行把其戶口凍結,以及以《國安法》追究他在歐洲呼籲擴大制裁及支援香港示威者的言行。許智峯此前發起眾籌希望追究在處理示威期間開槍的警員,他上載了律師樓有關眾籌的文件,反駁警方的指控是無中生有。

「守護孩子」是由社工、家長、長者等組成的組織,在前線擔當緩衝角色,亦協助保障示威者人身安全與生活需要。「守護孩子」創辦人陳凱興是教會的會堂主任。

港警拘捕了教會兩名職員及通緝身在海外的陳凱興夫婦,警方指控他們以宗教和協助年輕人為名,欺騙捐款,合共收到2700萬港元,但對外宣稱籌得890萬。有關教會發聲明指教會被打壓,該會一直有會計篩進行檢數,稱警方「空洞粗疏的指控不成立」。

身在英國的陳凱興戶口被凍結後在社交媒體表示,在英國「身無分文」,被政權迫到「走入困境」,可能不能夠再返回「不安全的香港」。

過去一年的運動有很多不同的眾籌活動,早在去年12月,最廣為人知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已遭港警指控洗黑錢,凍結7000萬港元。

親北京媒體指控這些發起示威相關眾籌的人是支持「黑暴」破壞香港,或是針對其個人指他們非法地在眾籌獲利。

區議員岑敖暉認為,過去一年多的確有揭發過「假眾籌」,例如有些人會假裝幫助許智峯或因涉嫌潛逃台灣而被中國深圳當局扣留的12名港人,進行籌款。但他認為,在這場運動中,支持民主派的香港市民對眾籌透明度有要求,捐錢時都會看清楚有關單位是否真的幫到示威陣營,而警方正針對的眾籌單位,都是在示威陣營有口碑而且認受性高,警方做法不會令民主陣營質疑眾籌單位的認受性,反而認為是政治打壓。

「幾乎所有眾籌戶口,最低消費是遭凍結,然後被控告欺詐、串謀詐騙或洗黑錢罪,目的很明顯,希望切斷對社會運動資金的支援,」他說。

香港示威:進軍微博的香港網紅
The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未來走向

劉銳紹認為,香港司法界會特別受到更大規模的打壓。他指出,雖然中國和香港政府多次表明「依法治國或治港」,但中國大陸所提倡的「依法治國」,是建基於他們的「惡法」,加上欠缺法治精神,訂立法律後,不一定會按法律而行,而是按政治需要執法。

他認為,港府有委任及升遷法官的權力,預料日後法律界內的人事更替和遴選標凖,將逐步按官方方向執行。

黎恩灝認為,雖然有《國安法》以及民主派領袖相繼身陷牢獄之災,但他認為,反修例運動本身是一場「去中心化」的運動,民主派議員和政治人物面對的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以至身陷牢獄、流亡等等,事實上是很多參與運動的人都面對同一件事。

他指出,未來並不明朗,亦不知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政權用國安法和法律打壓公民社會不同部分,宗教、小商戶、教育、新聞界等等,都遇到不同的打壓,但由「雨傘運動」到反修例運動,下一代建立起民主抗爭意識,這就不容易停下來。

香港 示威者 國安法 制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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