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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勞基法施行細則 的結果 │ 共找到 6

加班費一個月少4至5千!老闆冷回:全公司都這樣算

乎「不能用基本底薪,而是要用全薪去算」。也就是說,應以包含津貼獎金的31000元計算,而非底薪24000元。據了解,臺北市勞動局過去就曾指出,只要符合勞基法第2條及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有關工資定義的項目,都應該計入工資:「在計算加班費的時候都應列入母數計算,不可只以底薪計算」。如果有勞務的對價性且符合定期發給的要件,都應計入。換句話說,職務加給以及定額發給的伙食津貼都等都算常態工資,在計算加班費的時候都應列入計算。察覺有異的原Po立即向公司反映,但只是冷淡回應「全公司的加班費都是以每小時100元計算」,......
05-14 10:57

沒用完的特休假怎麼辦?老闆應在30日內折算薪資

去要勞方證明「沒請完特休假是雇主造成的,才能夠折現」的困難,原則上推定特休假沒請完,年底雇主就是要折算成工資。少放一天,就是要加發一天工資。而按照新訂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條,至少要在年度終結後三十日內發放。因此,在2018年開始的此刻,你我不如多快快回顧一下,2017年應該休但卻還未休的特休假,總共還有幾天?公司有沒有承諾將在這個月依法「折現」?如果有,是依法應為的雇主責任。但如果沒有,則該是勞工要依法採取行動的時候了。你可以和周圍的同事討論這個問題,一起計算每個人2017年有幾天假還沒休,試算看看折......
01-06 16:00

特休假量身打造「5選1」你弄懂自己適用哪種嗎?

年底一例一休上路後,勞資糾紛爭議不斷,勞動部昨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總共增修刪改16條條文,是實施32年來最大幅的修正,其中特休假的休假方式大幅調整,除了周年制、曆年制、會計年度,還新增學年度或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一例一休新制上路後,特休假制度有大改變,資淺者的特休假大幅增加,3月預告修正施行細則,明定可採周年制、曆年制與因應外商公司需求的會計年度。不過昨天「16日」公告的施行細則有更放寬特休假給假的彈性,加入了學年度制「教育單位」及勞雇雙方自行約定年度,讓勞資雙方自行約定起訖日......
06-17 11:04

首例!下班、假日受LINE指揮勞工蒐證申請加班費成功!

確實受到僱主使用LINE聯繫的指揮監督,這些都屬於加班時間。但時數應該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算,所以仲裁委員會依據通訊軟體對話頻率、次數、通話秒數,並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將通訊紀錄短暫者工時至少以1分鐘計算。結果總共算出這名勞工平日加班了358分鐘、假日加班了1007分鐘,依照原本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不過勞動部表示,勞資合意交付仲裁的案例不多見,每年不到10件,而且只有權利事項「即法律規定項目,例如欠薪、欠加班費」才能交付仲裁。而民眾看到後大多也都還是認為「不方便」和資方討......
03-11 11:20

7天假大復活!但老師納悶老闆嗆掀小英桌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19日指出,2015年12月9日公告修正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款,將在21日失效,原本要被刪除的7天國定連假也將恢復,會再加強宣導,另外,已經損失的2天國定假日「向後失效」,所以下一個遇到個國定假日教師節,確定可以放假。王金蓉表示「勞工可以不出勤,當天雇主薪水照給,但如果勞工同意雇主出勤,工資就要加倍發給。」這7天恢復的假日包括了,1月2日「1月1日開國紀念日的隔天」、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1......
06-21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