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關鍵字|東森新聞:新聞在哪 東森就在哪裡

搜尋 兒童權利公約 的結果 │ 共找到 26

《國籍法》修正條文三讀黑戶寶寶歸化解套

部分修正條文,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新增無國籍兒少被社福機關或機構監護者,可由其監護人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另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以感謝他們對我國的貢獻。林右昌說明,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這次修法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以明確界定。另考量現行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完備保障未成年兒童......
05-07 11:29

即/保母虐童查核結果出爐兒盟遭指出「7大缺失」

同討論,缺乏客觀且周延的團體決策機制。四、出養家庭的服務與支持消極:轉介出養人福利服務案量偏低,未符兒童權利公約「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之精神,積極提供各式支持之福利與資源及服務;另無明定安排原生家庭會面之頻率與方式等措施,親情維繫仍應重視。五、社工人員缺乏足夠教育訓練:訓練欠缺充足的出養必要性評估課程,及對於案童安置照顧期間的風險辨識、兒少保護議題、特殊需求兒少議題、特殊事件的處理等相關課程與訓練,亦無相關評核機制檢視訓練有否達到提升專業知能之效益。六、督導機制不一難以發揮功能:督導機制個別差異性大......
03-24 21:39

1歲童遭保母虐死衛福部6點檢討:強化管理機制

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第二,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第三,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
03-12 18:39

勒斃子女逃死刑定讞單親媽聲請憲法審查遭駁回

節最重大之罪」應本於限縮科處死刑之目的而為解釋,但一審判決錯誤援用兒童權利公約第6條對於兒童生命權保障的規定,用以擴張解釋「情節最重大之罪」的內涵,沒有考量個案情狀而判處死刑。。吳女還說,一審不當擴張此公約的適用,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侵害她受憲法上正當程序保障的權利,雖然二審改判無期徒刑,但仍延續一審判決論理的謬誤,而且三審定讞判決也沒有糾正,故均屬違憲。聲請就其個案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審查庭的3名大法官審理後,認定吳女只是對於法院量刑當否的爭執,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持的見解,有何悖離憲法之處,與聲請......
04-20 13:31

父母不能打小孩了?民法修正草案:不得身心暴力教子女

員解釋,目前仍在草案公告階段,歡迎各界提供意見。。官員指出,修法起因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提到不能有危害兒童的身心暴力行為,因此順應國際潮流提出草案,要求家長不能對兒童使用暴力處罰,最嚴重可停止家長對兒童的親權,但第1084條「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並未修正。至於什麼情況是危害兒童的身心暴力行為,法務部指出,衛福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目前正在研析修法,例如精神暴力、人身暴力等符合身心虐待的行為,也會在法條裡註明具體規範與樣態。法務部指出,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定為「父母得......
03-23 09:28

孩鬧著玩3C「打不得」擬修法刪家長懲戒權

建立開心的童年,只是,當出現需要管教的時刻,尺度該如何拿捏,司法最新消息,法務部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研擬刪除民法中的,家長懲戒權。。法務部指出,現今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可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將修正為「父母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人格,不得有身心暴力行為」。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本來我們基於民法、主管機關的立場,就不認為原先法條是一個可以對子女做暴力行為的規定,但是的確有一些訴訟案件當中,父母做了這些懲戒的行為,然後主張這一條。」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被誤解為......
03-22 22:43

孩鬧著要3C「打不得」法務部擬修法刪家長懲戒權

是當出現需要管教的時刻,尺度該如何拿捏?司法最新消息,法務部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研擬刪除民法中的家長懲戒權。。家長:「孩子,你還是要適度處罰,因為小孩子很會看大人的臉色,如果都一直對他特別好,他就會給你耍賴。」家長:「這樣「體罰」真的是不好的事情,我覺得他們學齡階段是真的很重要,要開心這件事。」這讓家長出現不同看法,擔心沒有掌控好尺度,例如,罰站會觸法嗎?或處罰孩子一餐不吃飯會被通報嗎?律師廖芳萱:「這次修法是更明確規定,父母的管教權並不會因為懲戒權的修改而做修正,但是你要適度地管教。」法務部指出,現......
03-22 14:10

青少年輕生率升高原因?衛福部解釋:台灣高樓太多

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於14日至18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登場,邀來5位長期參與聯合國兒權保障工作的專家擔任審查委員,共同檢視台灣近5年來兒權的重要發展。不過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司長諶立中15日在會中回應「兒少輕生率上升的可能原因」問題時,竟將死因怪在台灣近10年的高樓增加,一番話在PTT引起譁然。國際審查委員Laura Lundy提到台灣生育率很低,兒少死亡率卻很高,尤其是輕生與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想了解為何國內的死因追溯目前只適用於6歲以下兒少?而非針對18歲以下所有兒少進行分析?。另外在輕生死亡的部......
11-15 22:27

台灣驚見煉獄!多女不雅照外流崩潰痛訴委屈

受害者。期間,他寫了更多信給iWIN跟社群平台;甚至在今年3月行政院推出相關修法草案時,寫了2封超過1萬字的建議函給法務部長。有時,我光是看著手機又跳出一連串他的訊息,就能感受到令人窒息的無力與絕望。數位性暴力已是無法忽視的犯罪問題。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2020年台灣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總共有1,696件,其中超過8成皆與性私密影像相關;暨南大學家庭暴力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受衛福部委託的調查結果也指出,台灣18歲以上、74歲以下的成年人,高達7成曾遭遇過至少一種類型的數位性性別......
08-24 17:57

兒權講師長期性騷擾兒少台少盟呼籲嚴查

任何接觸兒少的工作,調查進行中也要禁止加害人接觸受害人。最後建議行政院參照澳洲兒童工作證「WWCC」制度,讓每一個跟兒童相關的工作,都可以有基本的確認,避免有暴力犯罪、性犯罪、性騷記錄的人,擔任跟兒少相關的工作。面對本案身兼兒童權利公約講師身分的嫌疑人,台少盟提出四項訴求。一、嫌疑人犯行非個案,各案件主管機關應擴大盤點調查。二、請本案受害者勇敢出面求助,洽台少盟專案0800-329-580,本聯盟將轉介提供心理及法律資源協助。三、請台南市政府及教育部青年署徹查檢舉人個資外洩案,禁止嫌疑人以任何形式聯繫騷擾受......
06-07 09:22

高中第8節採自由參加教育部重申不鼓勵考試

試,也不能以發放試卷等增加作業量的方式,影響學生自主學習的權利。彭富源在今天上午記者會中便強調,為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學生休息及健康權,早自習時段各種繞道、變形、沒有尊重學生自主意願的測驗方式都是不行的。教育部將定期查核學校執行情形,學生如果發現學校未依規定辦理,可直接向國教署長信箱檢舉。......
03-08 21:43

成功高中取消早自習、朝會萬人籲「延後上課時間」教育部回應了

、教師、家長、兒少團體及法律專家等各方代表的意見。教育部指出,依照12年國教政策,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是由各地方政府訂定,因此教育部國教署邀集各地方政府召開3次研商會議,提醒並鼓勵各地方政府應考量兒童權利公約所主張的休息權、健康權,訂定作息規定。基於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培養自主規劃能力,教育部已綜整各方意見,現就連署提案內容與相關規定修訂進行評估。「點擊下方「查看原始文章」看完整全文」延伸閱讀拉麵店加麵吃不完「罰1000元」 規矩太多網轟:要不要幫洗碗?春節後7條感染源不明傳播鏈 醫師示警:工作場域注意指......
02-14 15:44

【台少盟】蔡英文總統520總統就職演說回應文

投資針對蔡總統在上一任期推動的「前瞻計畫」、及就職發言中提及的未來發展,台少盟認為蔡總統有注意到「青年」在社會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聯合國的永續發展計畫也不斷提醒各國應將青年視為重要的投資標的與發展的合作夥伴,包括我國通過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兒童及少年權利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逐步實施。也就是說針對尚無選票的青少年及兒少世代,更需倚賴國家政策資源配置上的公平投資。但台少盟針對蔡政府於2017年提出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明定每期程4年、經費上限新台幣42......
05-21 14:34

沈文賓雙屍案判死定讞成第40名待執行死囚

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或濫用量刑權限。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量刑並未違反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更無違修復式司法精神,經鑑定人吳建昌醫師到庭提供專業意見,與卷內調查結果作綜合評估,有關沈文賓教化可能性的鑑定,無法影響死刑裁量結果,認應予維持,才能符合罪責原則,並實現司法正義,因此駁回沈文賓上訴。全案起於民國101年12月間,沈文賓夥同胞弟沈文夏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潘女友人呂姓男子,逼問妻子下落。沈文賓不滿遲遲找不到妻子,萌生殺人洩憤之意,綑綁潘女、呂男手腳,推進灌溉水溝溺殺,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全案歷經一......
03-31 19:23

禁陸配子女返台!羅智強說重話轟陳時中

有限,所以決定丟包小明,已經讓人感到遺憾,「何苦還要父母的身上插刀,污名化他們丟包小孩?」接著他提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0條第1項規定,「兒童或其父母為團聚而請求進入或離開締約國時,締約國應依照第9條第1項之義務以積極、人道與迅速之方式處理之。締約國並應確保請求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因該請求而蒙受不利」。此外,羅智強還要陳時中看衛福部網站上的一段話,「兒童權利公約是最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我國自103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決心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
02-15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