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沈文賓雙屍案判死定讞 成第40名待執行死囚

2020/03/31 19:23 字級:
讀稿
沈文賓雙屍案判死定讞 成第40名待執行死囚

男子沈文賓為覓尋妻子下落,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潘女呂姓友人後溺斃棄屍,6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沈文賓判處死刑定讞,成為第40名待執行的死囚。

➤ 【m2美度x倍潔雅】全館27折起

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原審逐一審酌刑法第57條的量刑事由,經綜合評價,以沈文賓之罪責為衡量及決定的基礎,說明必須選擇死刑一途而無從迴避的理由,並未逾越法律規定的範圍,也未違反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或濫用量刑權限。

 

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量刑並未違反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更無違修復式司法精神,經鑑定人吳建昌醫師到庭提供專業意見,與卷內調查結果作綜合評估,有關沈文賓教化可能性的鑑定,無法影響死刑裁量結果,認應予維持,才能符合罪責原則,並實現司法正義,因此駁回沈文賓上訴。

 

全案起於民國101年12月間,沈文賓夥同胞弟沈文夏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潘女友人呂姓男子,逼問妻子下落。沈文賓不滿遲遲找不到妻子,萌生殺人洩憤之意,綑綁潘女、呂男手腳,推進灌溉水溝溺殺,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

 

全案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更四審,沈文賓6度被判死刑;共犯沈文夏更二審時判刑14年、更四審判刑19年,其餘均被判無期徒刑。

 

更四審判決理由指出,沈文賓殺害呂男後未見不忍之心,也未因初次殺人而害怕,進而將潘女強壓入水、拉出水面,重複數次至潘女已無掙扎反應為止的虐殺行為,實不見他有絲毫良知,手段殘忍。

 

更四審認為,沈文賓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達罪無可逭的程度,即使精神鑑定結果及教誨師所述,無法排除他有接受教化導正的可能,但經綜合評價所有有利、不利量刑因子,仍認他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只有選擇死刑一途,無從迴避。

 

沈文賓針對更四審的死刑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犯行明確、量刑適當,駁回上訴。

 

檢察官也對沈文夏部分提起上訴,主張沈文夏應為殺人共同正犯,而非更四審認定的幫助犯。但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沈文夏判刑19年定讞。

 

(封面圖/中央社)

 

【往下看更多】
更新/國道5車追撞釀2死1傷 小客車成扭曲廢鐵
嫌關太久!李宗瑞以「深感悔悟」求減刑 結果出爐
快訊/高雄港死亡車禍!駕駛「噴飛掛車外」慘死 畫面曝光

 

【今日最熱門】
狼師涉性侵4學童!今再被爆另起爐灶「招生」家長慌
類流感新增4死!8歲妹「併發腦水腫」住院4天亡
MLB看東森/大谷翔平177轟全壘打續寫紀錄 道奇4:1擊敗國民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推薦閱讀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上一張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