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發達,孩子如果鬧著要玩手機,提醒家長,未來得用「愛的教育」!因為法務部研擬修法,要將民法中的「家長懲戒權」刪除,將明定嚴禁家長對未成年子女「身心暴力」,只是該如何拿捏?也引來不同看法,對此法務部強調,這是召集專家多次會議,目的是更保護孩童,也公告上網廣納意見,當修法參考。
家長在公園,耐心陪伴自己的寶貝孩童玩樂,為的是建立開心的童年,只是,當出現需要管教的時刻,尺度該如何拿捏,司法最新消息,法務部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研擬刪除民法中的,家長懲戒權。
法務部指出,現今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可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將修正為「父母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人格,不得有身心暴力行為」。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本來我們基於民法、主管機關的立場,就不認為原先法條是一個可以對子女做暴力行為的規定,但是的確有一些訴訟案件當中,父母做了這些懲戒的行為,然後主張這一條。」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被誤解為大人不能罵小孩,不是這個意思,我們是把『懲戒』兩個字,稍微做修正。」
法務部強調,不是不讓家長管教小孩,也不是亂修法,而是多次召集專家開會並借鏡國外法案,所研議出來的草案,在這條漫漫長路上將滾動式調整。
專家也提醒,現今3C發達,若孩童為了使用手機或看電視吵鬧,家長得更有耐心,以愛的教育相伴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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