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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交通事件 的結果 │ 共找到 52
獨家/烏龍單+1路邊維修行人被迫站路邊騎士經過挨罰

獨家/烏龍單+1路邊維修行人被迫站路邊騎士經過挨罰

都守法,行人等紅燈,機車騎士綠燈前進,卻因為行人被迫站在馬路上等紅燈,騎士遭開單,當地不少人聽到都覺得這爭議太大,實在太離譜,警方則表示,如果覺得收到的罰單有問題,可以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重新判定處理。......
02-25 22:46
酒駕累犯「許建助」遭警攔稱:喝魚湯配米酒

酒駕累犯「許建助」遭警攔稱:喝魚湯配米酒

酒駕累犯「許建助」遭警攔稱:喝魚湯配米酒。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這次公告30名酒駕累犯,其中有一名酒駕累犯2次的許建助,被逮時供稱自己喝魚湯配米酒,結果酒測值一測0.27,當場被送辦。這次名單中,有人酒駕累犯高達4次。騎士騎車搖晃,渾身酒氣,被警方攔查。警方:「你好,身分證號碼請問一下,你有喝嗎?因為攔查你,發現你有酒精的反應,對你實施酒測,你說你是吃魚湯配米酒是不是?」。推說只是喝湯配酒,但酒測器一測,果然超標。警方:「來機器歸零,來含著,吹氣吹氣吹氣,再來再來再來,好OK來,我們一起看數字看一下多少,0......
01-12 17:00
魚湯配米酒!騎士吃飽上路遭攔酒測0.27超標

魚湯配米酒!騎士吃飽上路遭攔酒測0.27超標

魚湯配米酒!騎士吃飽上路遭攔酒測0.27超標。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最新公告的酒駕名單有30人,其中酒駕二度被逮的一名騎士,被抓時供稱自己喝了魚湯配米酒,酒測值0.27,當場被送辦。這回累積2次的有27名,3次2名,還有一人已經被抓第4次,犯了又犯,簡直罔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酒精感知器一靠近這名騎士就亮個不停,員警依法進行酒測。。酒駕騎士vs.員警:「因為攔查你,發現你有酒精反應,對你實施酒測,你說你是吃魚湯配米酒是不是。」。騎士說自己只有喝魚湯配米酒,有沒有酒駕,測一測最標準。酒駕騎士vs.員警:「 OK來......
01-12 10:51
獨家/廂型車停私有地「紅線內」業者仍遭開單怒申訴

獨家/廂型車停私有地「紅線內」業者仍遭開單怒申訴

可能在法律邊界線。」蘆洲分局交通組巡官林宏凌:「現場標線疑義部分,將主動行文建請主管機關,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對此,警方強調是依法舉發,不過經過交通事件裁決處,以及地政事務所提供的資料後,確認屬實是私人土地範圍,應要撤銷罰單。業者如今只希望,這「劃一半的紅線」,能盡快塗銷。......
12-29 21:36
未兩段式左轉挨罰騎士怒:這路口已取消待轉

未兩段式左轉挨罰騎士怒:這路口已取消待轉

怎麼會是反而民眾要自己去蒐證,讓警察再去撤銷罰單,就是有點本末倒置啦。」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所長蔡維哲:「重新檢視確實該舉發行為有誤,已函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撤銷此舉發單,並聯繫民眾致歉。」警方維護行車秩序取締鬧烏龍,但騎士沒違規,第一時間已經提出質疑還是被開單,當下肯定很委屈。......
10-16 17:12
台北客運公車未停讓撞死人駕駛停職將吊銷駕照

台北客運公車未停讓撞死人駕駛停職將吊銷駕照

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人在斑馬線肇事致死時,將於警察局開立罰單移送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後,吊銷肇事駕駛員的駕照。。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職業駕駛不停讓行人肇事,除罰款與刑責,還涉及無法執業,將影響家庭生計。今年5月,新店區曾發生某客運司機未停讓肇事致傷,就曾與各相關運輸業開會,要求提醒所屬成員遵循法令。交通局指出,除依公路法罰款外,此案也列入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駕駛路口停讓動作落實情形指標」項目扣分,將來會影響台北客運的補助款請領資格,肇事的車輛也遭扣牌,暫時停止營運......
08-19 21:55
行人站分隔島…轎車綠燈直行「收6千罰單」警曝原因

行人站分隔島…轎車綠燈直行「收6千罰單」警曝原因

時,疑似未能於綠燈時內過馬路,導致科技執法系統判斷,有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的情形。事後已修正並優化科技執法系統判讀規則,也會主動行文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延伸閱讀愛上鄰家女2熊熊「初戀」發電機陳楚河 情感糾葛長達7年老翁直腸癌手術失血過多亡 屍檢報告:沒直腸癌...院方:意外詹皇長子驚傳練球時「心臟驟停」! 一度住進加護病房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文章來源:行人站分隔島...轎車綠燈直行「慘收6000元罰單」 警方曝原因:科技執法由「CTWANT」授權轉載。......
07-26 09:29
獨/烏龍罰單!人在台中機車違騎高雄人行道?

獨/烏龍罰單!人在台中機車違騎高雄人行道?

那麼模糊的照片,你確定是我嗎,他們才說好啦幫你處理,好像缺業績隨便就開單了。」左營派出所所長李秀玲:「惟同仁誤將車牌開頭,N輸入成M導致舉發錯誤,員警已致歉,並將主動函請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進行撤單。」警方查證後,證實是員警開錯單,已經向莊先生致歉,也會主動進行撤單,對員警沒有確認車牌號碼,就開單也會予以懲處。......
07-15 21:18
普悠瑪翻車釀18死司機尤振仲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普悠瑪翻車釀18死司機尤振仲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駕駛鐵路列車,承載眾多乘客,尤應注意車速,本件事故列車為傾斜式列車,更應注意車速,竟於肇事地點彎道前以遠超過速限「75公里」的140公里高速行駛,肇致本案事故列車傾覆,致18人死亡,200餘人輕重傷的重大交通事件,過失可謂重大。懲戒法院指出,尤振仲於肇事後本身也受傷,並曾向死者及遺族致哀及道歉,對事故的發生深表遺憾,但訴訟上否認有何違失,因此判決尤振仲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全案可上訴。......
03-29 12:04
停紅線罰3百!永和男賭氣不肯走多待10分鐘下場慘

停紅線罰3百!永和男賭氣不肯走多待10分鐘下場慘

不在乎繼續說「你就開吧」,堅持要吃完東西再離開,員警當場加開「不聽勤務人員制止」的告發單,當時陳男拒簽,警方將2張告發單都移送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理。陳男因該起事件被重罰2萬多元,其中,違停遭裁罰300元,「不聽勤務人員制止」被罰2萬元,且駕照還被吊扣6個月,事後陳男僅繳清300元罰單,並對「不聽勤務人員制止」罰單提起申訴,但最終無效,陳男改提告抗罰,不過,法官根據員警的密錄器影響,發現陳男當時不論員警一再催促,就是不肯移車,確實有不配合。陳男不服判決,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改放低姿態稱若不服取締真的是......
03-23 22:16
前方駕駛超龜速靠近見「車尾一紙條」秒消氣

前方駕駛超龜速靠近見「車尾一紙條」秒消氣

身說法,當時正值上、下班尖峰時段,確實有許多人跟在他們的車後,才會選擇貼上紙條;原PO也回應,「謝謝大哥,雖然你真的不需要解釋,我們理解你的情況」。以台灣的法規來說,撇除一般道路,若是在國道龜速前進阻礙車流,會吃上罰單,根據「交通安全入口網」的資料,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國道龜速車罰單依內側、中線、外側車道區分3種,內側定義為超車專用道,規定需以最高限速行駛,以中山高苗栗路段為例,最高速限為100公里,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不得低於100公里;用路人行駛中線車道不得低於80公里;外側車道則以最低速限......
03-13 14:08
北市25名酒駕累犯正臉公開他拒測2次重罰36萬

北市25名酒駕累犯正臉公開他拒測2次重罰36萬

開。其中本次罰鍰最高者因酒駕拒測第2次,遭處罰鍰新台幣36萬元。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據酒駕新規,公告第20次酒駕累犯計有25名,並說明,酒駕新規自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台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台幣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台幣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台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除以上罰鍰外,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
02-23 15:31
新北驚見17台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暖心真相曝光

新北驚見17台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暖心真相曝光

眾,應該要協助民眾銷單,民眾申訴時也要從寬認定。針對爭議,轄區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立刻調閱科技執法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確認該時段有救護車經過,民眾騎乘機車禮讓救護車事實,將發文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該罰單。警方表示,中正路、板南路口實施科技執法,因該處鄰近醫院,常有救護車通過,近期接獲民眾反映係因禮讓救護車致違規,惟科技偵測影像畫面經常無法將後方救護車蒐證納入,將建議延長違規蒐證影像或收錄聲音,以利後端舉發人員審認,避免舉發引起民怨。此外,若民眾有類似因禮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請立即與分局聯繫,分局將立即調查,......
12-28 17:11
獨/不滿等車格臨停併排遭檢舉警:依法舉發

獨/不滿等車格臨停併排遭檢舉警:依法舉發

全沒動作,看不出來他要開走,舉發成立沒疑問。高市左營交通組組長顧盛立:「請當事人提供佐證資料,如確係等待停車格車輛駛離,將函請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都怪照片角度看起來,吳先生好像已經停進去,其實根本一樣併排,路邊車格該怎麼停,其實多數人都會跟吳先生一樣,等在後頭,但前方車輛一定要有明顯開走動作,這樣警方就會斟酌狀況來判斷。以法規來說,找到車位時,在等待的過程當中,不管是停在它的前面,或是後面都算併排臨停,一定得等整個車位清空才能停。如果在鬧區或是人口稠密區,車格完全淨空才能停,要靠運氣,有人說正確做法是繞......
11-15 21:14
病患突休克!醫師時速飆161遭扣照法官揭關鍵原因

病患突休克!醫師時速飆161遭扣照法官揭關鍵原因

7公里處被測速照相機拍到行駛時速高達161公里。。國道公路警察局開單舉發宋男超速案件,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宋男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宋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宋男主張,他因病患休克急救,急欲返院處理,內心焦慮未顧及道路速限,是因避免他人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他願意接受罰鍰及道路安全講習處分,但因工作所需,於夜間或外縣市無大眾交通工具可使用,希望撤銷原處分。台北地方法院指出,行政罰法雖然規定遇到緊急危難狀況時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但避難行為的目的須適當、所採取的措施應屬唯......
10-09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