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駕駛開車到高雄前鎮文林街的路口,前方一輛臨停的自小客擋住去路。駕駛按喇叭要對方開走,對方卻示意他繞過雙黃線往前開。駕駛擔心遭後方車輛檢舉,持續按喇叭,卻遭到回嗆沒有駕照。由於違規臨停無法檢舉,讓他氣得半死,但違停的車輛離開時未打方向燈,這下被駕駛抓到,立即檢舉。
駕駛人開到高雄市新光和文林街口,前方車輛就停在路口上下車。駕駛按喇叭要對方開走,因為他的後方還有三輛車全被塞住了,對方卻示意駕駛可以繞過去,不過這一繞可能會跨越雙黃線,被後方車輛檢舉。
PO文駕駛vs.違規駕駛:「這裡是雙黃線,繞什麼繞啊!(你會不會開車?不能繞一下嗎?)這裡是雙黃線,雙黃線怎麼繞?(你有沒有駕照?)你才沒有吧。」
前方的車輛在喇叭的催促聲中開走,PO文的駕駛氣得在車上大喊會不會開車。而違規的駕駛在路口停車讓乘客上下車,這部分違規目前無法檢舉,民眾認為不合理。
民眾:「如果有一個人真的不幸,不小心被擋到了,他路過的時候後面車沒看到,因為他也沒辦法看到,所以他走出去就被撞到了。那你覺得因為他卡在那邊,他不能檢舉前面的人,導致他也動不了,這個規定真的很奇怪。」
民眾:「一定要逆向,沒有來車,然後我們不得已就是通過。不然永遠僵持在那邊,造成等一下又是什麼,球棒隊事件又出來了。」
PO文民眾接下來看到,違停車輛離開時沒有打方向燈,而是閃雙黃燈離開。這部分就可以檢舉,PO文的駕駛人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立即檢舉了前方車輛未依規定打燈號,可以處以1200元到3600元罰鍰。雖然目前有多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但因此造成交通事件,仍要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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