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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乘機性交罪 的結果 │ 共找到 258

運將性侵夜店妹她醒來見「床單全是血」崩潰了

其酒醉意識不清,竟把小芊載到旅館性侵得逞。台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司機3年6個月徒刑。判決書指出,小芊在2023年2月的某日凌晨近4點,搭上白牌車要求司機載她回家,孰料司機見小芊上車後不久,就因酒醉失去意識,竟載她到某間商務旅館。小芊同天早上6點多醒來,發現與司機裸身躺在床上,驚知自己遭到性侵。。法官依旅館監視器畫面、旅館員工證詞、飯店床單血跡照、小芊與友人的對話截圖,以及醫院驗傷診斷書、酒店協助叫車的叫車紀錄,認定司機乘機性侵小芊。法官依司機為智識程度正常之成年人,且以駕駛計程車為生,卻僅為滿足一......
10-17 16:37

新手爸夜店撿屍正妹旅館「滿客」竟在戶外逞慾

事的正妹,得知旅館沒有空房後,竟直接把女方帶到野外逞慾,被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2022年12月,阿強和被害者芸芸「化名」分別和友人在信義區夜店聚會,芸芸在過程中喝醉了,未告知友人便獨自離開夜店。。阿強在聚會中外出,恰巧看到芸芸在夜店外等候計程車,他見芸芸意識不清,無法自我防護,先是跟著芸芸上計程車,和芸芸一同前往旅館,在得知旅館已無空房後,阿強竟把芸芸帶到某戶外廣場隱密處,性侵得逞。芸芸遭侵犯,因腳部疼痛驚醒,趕緊推開阿強逃離現場,並打電話向友人求助。阿強在女方報警後,遭檢方提......
10-17 11:42

偷拍小女友不雅片!他遭告上法院竟結婚換輕判

花於警詢及偵查中的證述相符,且還有兩人之間的LINE對話紀錄、影片檔作為證據,足以認定阿華的自白與事實相符。在車上侵犯花花的部分,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定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9小時。至於家中的部分,新北地方法院認為,阿華在沒有經過花花同意的情況下,偷拍兒童不雅片,共犯了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罪,但考量兩人當時為男女朋友,且阿華犯後坦承犯行,也已與花花已200萬達成和解......
10-15 23:43

女業務「喝聖水」突陷昏迷!新北噁男性侵還狂拍片下場曝

逞;丁男挨告後辯稱,是小花自己脫去衣物,與自己發生關係,但新北地院不予採信,依乘機性交罪、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分別判他4年、6月徒刑。判決指出,小花與丁男是朋友關係但並未到非常熟識,去年1月18日晚間7時許,小花接到丁男電話,得知對方要購買保養品,便已配合2年多計程車司機的車前往丁男住處,沒想到,一進門便有2、3名陌生男女在喝酒,小花雖沒喝酒,但在丁男連哄帶騙下,喝下「聖水」後,並在對方要求下進行禱告。。小花在失去意識前,強撐著打電話給計程車司機、市議員求救,但過沒多久手機就被丁男搶走,接......
10-08 11:16

女業務上門推銷!遭客戶侵犯+不雅照傳臉書她急求助議員

玩、想糗她,且珍珍清醒後,自願與他在房間發生性行為。新北地院審理後,根據珍珍的求救訊息,認為齊齊性交時,珍珍早已陷入昏迷,處於無法抗拒的狀態,其證詞難以採信,最終依乘機性交罪、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各處4年、6月徒刑,再將齊齊的手機沒收,全案仍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
10-06 16:42

女業務控酒後遭性侵!客戶還稱她「超主動」挨判4年

家中,女業務隔天氣得連傳訊息大罵對方且正式提告。新北地院一審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處該客戶4年的有期徒刑;高院駁回客戶上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台北市一名女業務婷婷「化名」和客戶阿舜「化名」因工作結緣,兩人平時關係良好,也經常會在外聚餐、喝酒。111年10月時,婷婷和阿舜約在居酒屋用餐、喝點小酒,但在聚餐後仍意猶未盡,決定要再去附近的酒吧續攤繼續喝。就怕自己續攤喝醉,婷婷提前告知阿舜自己姐妹的聯絡資訊和自家地址,希望喝醉後對方可以協助她叫車回家,但最終兩人竟到了阿舜的住處。。喝醉後,阿舜並沒有照婷婷先前說......
09-23 00:03

超商「天使PT」慘遭2度性侵惡老闆遭檢方提公訴

,女子與人互動、表達能力較慢。經審酌相關證據後,檢警認為江男明知女子無法以有效方式反抗,仍要求對方發生性行為,遂依照兩次乘機性交罪,將其提起公訴。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09-06 23:16

女唱K醉倒!同事送回家竟忍不住19分鐘後奪門而出

萱租屋處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為阿國的自白與事實相符,足以採信。士林地院考量阿國已與萱萱達成和解,並當庭賠償完畢,足以認定犯後態度良好,萱萱也表示願意原諒阿國,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國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09-04 14:51

中秋烤肉趴!他喝爛醉慘遭侵犯哭向妹妹求救

僅過2小時,難以認定小志有酒醒跡象,認定小志確實因為酒醉無法抗拒阿華。法官指出,阿華在審理中還承認,與小志發生關係時,全程都沒有看到對方的臉有反應,同時也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涉犯妨害性自主的乘機性交罪,因此,法官認為,阿華故意乘機性交的犯行時明顯,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阿華不服判決,上訴至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已與小志和解,也盡力籌款全數賠償,減輕小志所受身心傷害程度,希望可以酌減其刑,讓他有自新機會。高院法官認為,阿華與小志先前發生過關係,一時無法控制情慾而犯罪,以法定最低度刑「即有期徒刑3年」仍......
09-03 10:40

夏令營驚傳性侵案狼師稱「怕你中暑」染指幼童

認定,陳男為滿足私慾而侵犯未成年學員,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徒刑,同時考慮到對受害者母子造成的傷害,在民事賠償方面判決200萬元。適逢暑假期間,也提醒家長在選擇兒童活動時需格外謹慎。警方呼籲,若發現類似案件,應立即通報警方處理。。......
07-24 18:06

偷丟蟑螂屍到內褲!阿公辯驅蟲侵犯「孫女」42次

、方式及情節等,都說的十分明確,且小花當時年紀小,若不是親身經歷,怎麼能如此清楚描述相關過程,小花的爸爸及媽媽證詞,也足以證明李男並未積極反駁,且大多與小花所說相符。高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20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20罪」、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1罪」、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42罪,判處李男13年6月有期徒刑。。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07-12 22:17

喝到斷片!正妹遭2度性侵醒來「身上剩襪子」崩潰

友人反應,「我昨天在幹嘛」、「嘔,好噁心,我跟一個男生做,好噁心」等話語,足見小花並未同意與程男發生關係。考量程男醉後坦承犯行,與小花成立調解,損害賠償,並取得小花原諒。台南地院法官最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酒後找代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06-21 23:33

妹妹暈倒!親哥趁機伸狼爪她清醒驚見一幕急報警

以及醫院的驗傷診斷書,法官認為一切有跡可循,且事證明確,考量到阿順已獲得小賢與母親原諒,再衡量阿順家中經濟狀況後,依他犯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06-19 23:34

高雄女遭房東灌醉侵犯他辯稱以為是愛人「忘記叫醒」

回。法院認定女子於甦醒後立即將蔡男推開之舉動,及案發後對蔡男傳送之訊息完全不予理會等情研判,顯然受害人無意與蔡男發生性交行為,事後亦不願再與蔡男聯繫,甚至已表現出對蔡男具有一定程度之反感態度,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對此,蔡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當,蔡男主張「原判決未依法減刑即有量刑過重之違誤」等理由均不成立,因而予以駁回。蔡男再次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法官認定,非判決違背法令,不得上訴至第三審法院,蔡男的上訴理由書未具體指出原判決如何適用法律不當或違法,顯然不符......
06-11 23:04

運將載醉女起色心!還偷2千付旅館錢她全裸驚醒怒告

不清而不能且不知抗拒之際,對其為乘機性交之犯行,侵害她的財產權及性自主決定權。最終法官依犯竊盜罪,將其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又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徒刑。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06-08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