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司機!台南市一名女子小芊(化名)去年在夜店狂歡後,搭上1輛白牌車準備返家,未料司機見其酒醉意識不清,竟把小芊載到旅館性侵得逞。台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司機3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芊在2023年2月的某日凌晨近4點,搭上白牌車要求司機載她回家,孰料司機見小芊上車後不久,就因酒醉失去意識,竟載她到某間商務旅館。小芊同天早上6點多醒來,發現與司機裸身躺在床上,驚知自己遭到性侵。
法官依旅館監視器畫面、旅館員工證詞、飯店床單血跡照、小芊與友人的對話截圖,以及醫院驗傷診斷書、酒店協助叫車的叫車紀錄,認定司機乘機性侵小芊。
法官依司機為智識程度正常之成年人,且以駕駛計程車為生,卻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乘客酒醉意識不清之際性侵,對小芊身心造成終生傷害,且司機於警詢、偵訊、法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也未與小芊達成調解或得到原諒,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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