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新北市一名櫃姐與友人在北市酒吧喝酒時,遭洪姓男子與友人搭訕,未料櫃姐喝下長島冰茶後斷片,遭洪男撿屍,趁送櫃姐回租屋處時性侵得逞,期間與櫃姐同住的室友曾敲門,洪男誆稱女方不讓他走,室友誤以為「壞好事」負氣離開,沒想到卻讓惡狼得逞。櫃姐隔天清醒後憤而提告,法院認定洪男對櫃姐乘機性交2次,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櫃姐表示2022年10月18日深夜與友人在酒吧喝酒時,各點了1杯長島冰茶,後續又追加一杯,之後就意識模糊失去記憶,不清楚怎麼離開酒吧返家,隔天醒來全身只剩一條內褲,洪男也半裸躺在床上。洪男提出要求互加IG好友,櫃姐心想萬一之後要找人負責,至少知道這個人是誰,因此就答應了,隨後便請洪男離開。之後詢問室友後,確定自己遭性侵憤而對洪男提告。
櫃姐室友則表示,當天看到她們返家,誤以為洪男是Gay,洪男還跑進她房間找嘔吐袋,她便起身幫忙找垃圾桶、抹布、和解酒液等,但她表示當時櫃姐明顯意識不清,只能簡單點頭。接著洪男扶櫃姐進房間內後,女方發出呻吟聲,她認為帶陌生男人回來發生性關係,對她不尊重,也擔心是遭性侵,便前去敲門說「你們要做這件事情應該是在她清醒的時候,請你離開」,洪男卻聲稱「她不想讓我走啊!」室友誤以為打擾到她們,因此收完行李就離開租屋處。
對此,洪男辯稱,櫃姐意識清楚,還能自己走路,為妳情我願發生性行為。但法院調閱店家及社區監視器畫面,發現櫃姐意識不清、無法行走,且雙方僅在酒吧聊天,無任何事證可證明2人有超越一般朋友的曖昧關係。法官指出,被害人與被告之間並無任何嫌隙或重大仇恨,且此事攸關自身名節,實在沒有憑空杜撰、虛捏受害情節,以誣指被告入罪之必要,因此不採信洪男辯詞,認定洪男對櫃姐乘機性交2次,近日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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