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和牛EMPEROR」高檔燒肉店被離職員工踢爆使用過期肉,店家再發聲明否認,強調「是給內部員工訓練用的」,還揚言要對不實報導提告。
★延伸閱讀★獨家/日本店長曾是美職棒選手 前員工:惡劣的老闆
不過衛生局認定這是業者的「故意」行為已勒令停業,12項過期食材共罰144萬元。
此外,法制局也證實,已接獲9名消費者申訴,將向業者求償,但燒肉店發聲明很強硬,萬一真的不賠,市府就會協助消費者提告;台中地檢署目前也列他字案調查,全案朝有無違反食安法等偵辦。
台中高檔和牛燒肉店拉下鐵門,低調從側門進出。被離職員工踢爆用過期肉,14日發聲明被網友罵翻,15日深夜留言再強調,過期的肉製品只用於內部培訓,絕對沒有提供給消費者,已跟律師團隊共同準備,針對不實的報導提起訴訟;還自問自答3題,報導有誤差,不會賠償,顧客要自行取消預約。
衛生局長曾梓展:「我們先對這個業者處以停業處分,最主要就是這個業者他沒辦法提供確切的、這些貨品的進貨銷售以及庫存的資料,總共我們認定他是故意行為,關於逾期的部分我們會直接開罰144萬。」
日本業者的聲明被衛生局狠狠打臉,原本查出8項過期食材增加為12項,直接勒令停業,限業者在4/17提供詳細資料,否則要罰3-300萬,12項過期食材罰144萬。
要是過期食材還賣下游,消費者也吃下肚,可加重處罰576萬元,同時聯合法制局,協助消費者求償。衛生局長曾梓展:「確定有的就是檢舉獎金,就是以實收罰鍰的50%,會給(爆料)民眾。」
勇敢踢爆的離職員工,檢舉獎金至少72萬,後續業者再被罰就會增加,重大食安還有「吹哨者獎金」,最高曾發到300萬。
法制局長李善植:「當然我們會進行我們的行政的指導或溝通,如果他最後不要(賠償),那我們就是給消費者法律諮詢,然後進行訴訟。」
已經有9位消費者申訴,其中2人吃完腹瀉看醫生,金額最高的是6人,總共快3萬。花大錢吃高檔牛,卻疑似過期肉,顧客要求賠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