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趙藤雄獲緩刑5年捐2億定讞
本件所處的刑度以暫不執行為適當。」關鍵原因就在於趙藤雄14號開庭時,突然大翻供,全部認罪,連一審判他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坦承行賄25號下午,高等法院最新判決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趙藤雄2年徒刑,併科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需繳交國庫2億元,二審定讞也就是只要繳交2億元,可以不用入監服刑,而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一審判刑19年,但公務員犯下重罪,高等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1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25號二審宣判,趙藤雄本人與葉世文都沒有到場,只有律師出面,但對於宣判結果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