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承認行賄,其實法界不少人都料到,因為趙藤雄所觸犯的貪汙治罪條例,主要是罰貪官,趙藤雄行賄若是自首、自白,或轉為汙點證人,都符合減刑條件,一審被重判後,趙藤雄自白,目的應該是希望二審能夠改為緩刑,避免牢獄之災。
面色凝重走出法院,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行賄,一審被判刑四年半,但他始終否認犯行,沒想到現在統統認罪。大翻供讓外界傻眼,但其實法界人士早就料到趙藤雄會走上這一步,因為趙藤雄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屬三年以下輕罪。但林口A7合宜宅案,一審他被判2年4個月,八德合宜宅案則判2年6個月,兩案合併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算是重判,為了爭取減刑,趙藤雄才會決定自白。
律師魏憶龍:「你如果是在偵查或是審判中,有自白或是自首情況,就一定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趙藤雄趕在二審開庭前認罪,就是希望二審法官能夠將一審判決改為緩刑,目的就是要避免牢獄之災,不過看看二審合議庭法官,審判長劉嶽承,受命法官郭豫珍,陪席法官李麗珠,三人之前一起審過鄭捷殺人案,劉嶽承和李麗珠也一起審過八里雙屍案,兩件都是重判死刑,也是社會矚目案件,劉嶽承從檢察官轉為法官,郭豫珍則熱愛藝術喜歡油畫。
律師魏憶龍:「他們都很公正,而且辦案簡潔有力,我們案子(八里雙屍案)好像發回更一審很快就結案了。」從過去案件中,看得出三位法官執法的態度,如今趙藤雄以小博大,連一審被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一併認了,要來爭取緩刑能不能奏效,就等二審判決見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