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推娃車走斑馬線轉彎車緊貼擦身險撞
明顯看到白色轎車車頭幾乎緊緊貼著女子,轉過去後跟女子距離也不到一個枕木,而且他根本沒有照個轉彎線走。溪湖派出所副所長陳南光:「有未禮讓行人之虞,警方將會調閱路口監視器,來相關佐證追查。」路口無人指揮,依規定汽車需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至少3個枕木遠,但警方認為,此案車輛從後方過,非行進方向,因此未違規。但有另一條,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停等,車輛緊貼著推娃娃車的媽媽,從後方擦身,已令她驚恐。到底該不該罰,非當事轄區警方都不敢回答,但曾有經驗是,雖不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