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無端被控結夥搶劫「無罪」2字遲到27年
那天,他難以置信。纏訟那幾年,被羈押的他暫時獲釋,退伍、工作,他一直以為被釋放就表示有可能沒事,只需繼續打官司平反。母親在他被羈押後,不得不請律師,他說,與律師的互動不多,「時間到了就去開庭,開庭前會跟我講一下今天法官可能問什麼。我問勝訴機率,他說一半一半。」更多鏡週刊報導「鏡相人間」我要怎麼證明我沒做 正義遲來27年的王瑞豐案「怎麼證明我沒做2」同學無罪他卻被判5年 關在軍監巧遇正義律師「怎麼證明我沒做3」搶劫前科阻礙前途發展 大法官向他道歉:「國家對不起你」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