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撫卹金有千萬?妻募款惹議她揭內幕:停止撻伐
巡邏車上被撞死,都不符合因公殉職中「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的要件,雖然警界不斷爭取,內政部也於2018年,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第2款之「因公殉職」定義,修正為「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然而銓敘部對於被毒駕,或精障者高速撞擊的值勤任務,並不認為是對生命有高度危險的事故。游毓蘭指出,黃員死後留下4歲幼子,如果他和八堵所殉職員警當初選擇從軍,2人在執行任務時死亡後,遺眷可享有終生撫卹,但他們是警察,被「衡平」為文官公務員,因公殉職與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