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基隆、三重兩名警員因公死亡的撫卹金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警政署長張榮興今表示,將全力協助遺眷爭取從優撫卹,另署長強調,撫卹金及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法作業,7月初已送行政院,待行政院審議發布,因此這兩案警察遺眷,將可獲得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的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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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關「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認定疑義引發各界討論,警政署未來將研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寛「執行勤務殉職」之認定,為遺族爭取最大的相關撫卹保障。
警政署表示,上述2 案員警執勤遭受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各項撫卹給與,計有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及警察消防海防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項目。
警政署正辦理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法作業,提高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金額最高約可達2,000萬元,給予警察遺眷更完善照護,此發給辦法已於7月初送到行政院審議中,預計這基隆和三重警這2案都可以趕得上。
對此署長張榮興強調三個立場,第一:一定從優撫卹;第二:撫卹金加上慰問金,會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第三:因公殉職定義較為狹隘,未來警政署會修訂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對於執行勤務,遭受到暴力或意外死亡的狀況就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