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付了斡旋金「房仲搞消失」律師一查心涼了:有不良紀錄
100間,終於找到可以負擔的一間房子。隨後,他透過網路找到房仲,並約現場看屋,價位和地點都很合適,直到簽要約書和交付斡旋金,竟是惡夢的開始。原PO指出,雙方約定一周內若無法成交,就全額退回斡旋金,怎料仲介開始拖延避不見面,甚至搞消失,而找對方的老闆,卻推託是業務員個人的問題,不得已只好申訴消基會,諮詢律師並寄送存證信函,時間長達一個月之久,律師還勸他破財免災,因為律師費高昂,不符合成本,且訴訟相關費用未必能求償成功,讓他十分失落,「我並沒有做錯事情,卻要承受被騙的風險」。原PO表示,一般正常買房不會查詢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