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柯文哲無保飭回「司法的信任不能再被糟蹋」
修的問題,而是從郝龍斌時代就開始的重大利益案,金額高達數百億,他不知情?是今年三、四月看報紙才知道?不是吧!苗博雅議員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針對這件事對他質詢,他一出法院就說謊,寧願承認自己笨,也不願意承認自己壞。而法官在這時候,對於副市長與市長的標準,怎麼完全不同?彭副市長,因為主持會議,所以犯罪嫌疑重大,柯市長,因為日理萬機、不懂專業,所以蓋章也不用知情、不用負責,對於幾百億的好處就這麼送給財團,他不知道,因此犯罪嫌疑並不明顯,法官對彭副市長如此嚴苛,但對於柯市長在案件的實質影響力,完全拋諸腦後,這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