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遠林秀琴判賠200萬!前東家狂列13罪狀提告
和凱鴻娛樂簽下3年合約,但過程中狀況百出,不配合工作,訊息已讀不回,電話無法聯繫,錄影還遲到1到2小時,最讓經紀公司不能接受的是違約私接工作,陳致遠、林秀琴更在今年5月無預警解除合約。經紀公司提出13條罪狀,都是夫妻倆擅自代言產品,就連公司已經談好的水餃產品,林秀琴都另外代言別的品牌,讓廠商不滿,遭前東提告,求償200萬,開庭時,陳致遠、林秀琴沒現身也沒委任律師,就連凱鴻娛樂委任律師都直言,夫妻倆名下幾乎沒有財產,台北地院判決出爐,陳致遠、林秀琴各賠100萬,可上訴,被判敗訴,兩夫妻都很低調,經紀公司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