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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虎抗告成功又逆轉!法官:僅認部分行賄「維持羈押」

京華城案,唯一坦承行賄的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不服被羈押,抗告成功,發回更審。北院值班法官火速做出決定,短短4小時內重開羈押庭,最後認定朱亞虎儘管認罪,但只坦承部分事實,包含行賄金額和對象,可能避重就輕,甚至翻供,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維持羈押禁見。李文宗也提抗告,但被高院駁回。9號晚上10點20分,朱亞虎坐著囚車,回到台北地方法院。記者vs.朱亞虎:「朱亞虎認罪還被羈押,會覺得冤枉嗎?」。坐在輪椅上的朱亞虎一度往外看,盼著這回能走出去,被羈押12天後,9號他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認為,儘管他行賄罪嫌重大,但檢方並......
10-10 14:39

藍質疑37名死囚恐被放出來?法務部長:不敢保證不會

受不受得了。。不只藍委想問,很多國民也想知道,37名死囚如果未來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將無法再依法收容這些人,有可能被釋放出來嗎。法務部長鄭銘謙vs.立委「國」吳宗憲:「目前狀況收容中是不可能放出去,如果說撤銷發回高院的話,「當然,委員擔心這個問題我不敢保證說沒有」,對那是不是就要麻煩部長以及秘書長,要正視這個問題。」法務部、司法院都無法保證現階段,只能亡羊補牢,將研擬推出「無期徒刑分級制」,檢討在死刑以外,另定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是修法訂更長期有期徒刑,但還沒有時間表。立委「國......
10-07 22:27

判死魔王關卡!「歷審一致決」合議庭有人反對就不「刑」

六名國民法官和三名法官,二審三名法官,三審五名法官,總共至少17人都要投下死刑,而這前提還是沒有發回更審。所有17票都要投下死刑,這樣的限縮極為嚴格。看看憲法法庭判決,十七項主文中,大法官們也並非一致決,只有八項看法相同。最關鍵的主文第一項,死刑為最重本刑,四位大法官部分同意,大法官詹森林則持以違憲立場,全部不同意。。第六項改採合議庭法官,需要一致決判死,大法官朱富美提出不同意,認為這是極端要求,可能影響審判的獨立性;楊惠欽則認為,這實質上增加了判處死刑的困難度。至於第八項新增的條款,若被告出現精神障礙或心......
09-21 23:58

非常上訴若過關翻案14死囚恐「假釋」趴趴走

死刑釋憲後,目前37名死囚都可以提出非常上訴。如果成功翻案,案件發回更審,高機率會被改判無期徒刑。而無期徒刑當中,只要服刑超過25年,就能聲請假釋,目前一共有7名死囚過了假釋門檻,還有7人是即將期滿,一共14人高機率能重回社會,出現在你我家門旁。延伸閱讀侯同袍遭槍殺、王欣儀親姊遭刺亡藍齊轟綠「實質廢死」29年前,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和陳憶隆,死刑定讞近24年。隨著大法官釋憲,將修正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認定是違憲,因此最高檢察署將替他們提出非常上訴。如果成功翻案,代表他們可以聲請假釋,有機會......
09-21 22:56

歷審一致決成判死魔王關!合議庭有人反對就不「刑」

和三名法官,二審的三名法官,三審的五名法官,共至少17人都要認為判死。而這一切的前提是,沒有發回更審。所有17票都必須投下死刑。就連大法官也認為這有問題。大法官朱富美指出,一致決是極端要求,無論是修憲、憲法法庭,還是宣告彈劾總統、副總統,都沒有要求一致決。審判牽涉價值判斷,要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對科處死刑一致決,會影響審判獨立性。大法官楊惠欽則提出,她肯定判斷被告是否犯情節最嚴重之罪應採一致決的要求,但要求合議庭對評議一致決,實質上增加了判處死刑的困難度。而大法官詹森林則直言,死刑違反憲法,保障生命權的意旨......
09-21 16:34

隱憂!37死囚均可提非常上訴若翻案可聲請假釋

案可聲請假釋。37名死囚如果未來經過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將無法再依法收容,為了避免人犯被釋放後逃匿,法務部建議最高法院,在發回更審時,應該啟動羈押程序,不過也代表這些死囚,未來有機會回歸社會,但社會安全網還沒完善的情況下,恐怕會造成其他民眾恐慌。延伸閱讀踐踏被害人鮮血!受害家屬怒轟限縮死刑:戕害人權29年前,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和陳憶隆,死刑定讞近24年,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但這回大法官釋憲,將修正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是違憲,因此最高檢察署,將替他們提出非常上訴,等......
09-21 16:02

死囚非常上訴若翻案恐獲自由法部:應啟動羈押程序

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至於37名死囚若經非常上訴且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就無法再依法收容,建議最高法院在發回更審時,應啟動羈押程序,避免造成社會恐慌。憲法法庭20日針對37名死囚的死刑存廢釋憲案,做出合憲限縮判決。對此,法務部20日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法務部在4月已經表達死刑制度合憲立場。而目前依法收容中的37位人犯,在最高法院撤銷確定判決前,矯正署仍依法收容。。最高檢察署將依憲法法庭判決,審慎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如果再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更審,37名人犯就無法再依法收容,為了避免發生人犯逃匿,......
09-21 09:33

補教師不滿柯遭押怒嗆殺檢察官依恐嚇罪送辦

,沒有台灣價值當然違綠法。」。台北地院原先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但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4號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北院5日二度召開羈押庭,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短短3天,結果逆轉,支持者的心情如洗三溫暖。只是沒想到會有人,發表激進的言論,而網友為了避免是其他人甩鍋,說是青鳥反串,還特別去翻了一下這名PO文者,之前在PTT上的留言,可以看到這名PO文者幾乎都是批評民進黨,還有綠營支持者。網友批評發文者很偏激,還說這真的可以報警了、這是恐嚇危害安全了吧,更嗆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批評PO文者毫無......
09-09 20:33

律師揭「柯文哲不抗告」3原因民眾黨回應了

,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二、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三、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然而,柯文哲選擇不抗告,也代表民眾黨將隨柯文哲的羈押期限,至少群龍無首......
09-09 12:04

柯文哲3律師結束律見疑洩裁定書陸正義回應

,柯文哲很有可能「三度開羈押庭」,等律師擬完抗告書,由北院再送往高院合議庭審理,若高院裁定駁回,柯文哲就得押2個月,若發回更審,就得重開羈押庭。。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09-06 17:41

檢搜柯家當天「無人應門」柯疑在屋內「狂刪手機對話」

月30日被搜索當天,大聲喊出自己非常坦蕩,卻內心恐怕是非常恐慌。看看高院裁定發回更審的理由之一,就是扣到了柯文哲的手機,發現裡頭有貓膩。。懷疑柯文哲有滅證之虞,檢方搜柯家;8月30日當天上午,檢察官帶隊到柯文哲住家搜索,被媒體拍到檢察官站在門口,一度無人應門;民眾黨事後強調沒有拒絕開門。檢方後來從柯文哲的手機,發現疑似有訊息被刪除,懷疑柯文哲當時趁這個無人應門的時間,在屋內刪除對話。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024.08.30」:「好了不要講話,暫停安靜,好好聽著,今天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次,主要在野黨的黨主席的住家......
09-06 13:48

柯文哲遭收押!律師將抗告若駁回「最少收押2個月」

告書,由北院再送往高院合議庭審理,若高院裁定駁回,柯文哲就得押2個月,若發回更審,就得重開羈押庭。其他提出抗告的彭振聲以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高院合議庭已在審卷,最快今日下午出爐。二度開羈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收押禁見,緩緩走上囚車,這幕讓小草心碎,辯護律師團將提抗告,也就代表很有可能有羈押庭round 3。。等柯文哲的辯護律師擬完抗告書狀,就會由北院把抗告書送往高院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到時候就會分為三種結果,第一個包含高院自為裁定,第二個是駁回,也就是維持現在柯文哲羈押禁見的原裁定,第三個是發回北院更審,也就......
09-06 13:19

重開羈押庭關鍵!邵琇珮、朱亞虎證詞咬出「柯知情」

其中一份公文,還寫著奉交下。記者:「京華城容積率有問題,柯文哲知不知情是關鍵,除了邵琇珮的關鍵證詞之外,高院裁定發回更審的新聞稿更指出,朱亞虎和應曉薇的通聯紀錄曝光,層層咬住柯文哲,難到真的不知情嗎?」前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2009」:「不可能絕對不可能,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長官來關說,絕對不可能的。」少將退役的朱亞虎是前北市兵役局長,還兼市府和議會副總聯絡人,離開市府後,擔任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董事長,31號檢調柯文哲羈押庭前密訊他,不是問金流而是問通聯,因為檢調監聽應曉薇疑似聽到京華城案中,朱亞虎......
09-05 14:00

售舊中央黨部被追徵11億元國民黨更一審勝訴

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一審判決駁回。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北高行更一審今天判決國民黨勝訴,可上訴。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民國107年7月底做出行政處分,針對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現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認定國民黨占有國有地,無權占用、借用及租用,決議追徵11億餘元。。國民黨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北高行認為,黨產會依黨產條例規定,追徵國民黨價額11億3972萬9956元,於法並無不合,判決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如何認定國民黨......
08-26 20:09

差1.1公分消防夢碎!身高限制違憲內政部回應了

釋憲後,憲法法庭今年5月31日宣判,認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至遲屆滿一年後失效,全案發回更審後,最高行政法院昨天「15日」宣判陳韻宣勝訴;對此,消防署也回應,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透過擔任警消的工作職能為導向,進行各項體格綜合評量與檢討,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期望未來有更多優秀人才加入警政、消防工作,共同為社會大眾服務,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內政部今天「16日」做出回應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於昨「15」日宣判,針對憲法法庭113年5月31日憲判字第6號宣判一般警察特考所定「男性165公分、......
08-16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