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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瑕疵擔保 的結果 │ 共找到 64

傻眼!生日收4萬二手精品包發霉破損店家拒退貨

但是消保官說話了。台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馮祺雯:「也就是說依通常檢查程序無法發現的瑕疵,那買方應該在發現後立即通知賣方,才能要求賣方負物的瑕疵擔保責任。雙方如果就此有爭議的話,買方可以提出消費爭議申訴。」雖然收到禮物的壽星請送禮的當事人,把二手包轉送給別人使用,但消保官說這種消費糾紛可以投訴處理,消費者可以試著以這種方式解決。......
06-04 15:58

獨家/大樓中庭地面冒泡越冒越多變一大灘阻通行

始,連二三四樓陽台也冒出泡沫,住戶懷疑是排水管設計不良,到底算不算是瑕疵擔保的範圍,目前消保官已經介入協調,建商也承諾要找廠商解決問題。不只在一樓的住戶感到驚訝,樓上的住戶也跑出來陽台查看,包括二樓三樓四樓的陽台,都有白色的泡沫冒出來,而且這種現象已經不是第一次,大樓住戶:「去年就有了啦,本來沒那麼多啦,今天比較多啦,從排水管冒出來,它水管都連通的,所以洗衣粉排不下去,它就會冒出來。」。住戶表示5月5日當天也有冒泡,一樓地面變成一灘泡沫水,如果有小孩或是老人經過,難保不會因此跌倒或受傷,大樓住戶:「重點是其......
05-10 20:23

多花20萬買「大車位」驗屋竟少75公分建商用這偷吃步喊:符合法規

分,請求減少價金,梁恩泰強調,若建商不願減少價金,也可依照「消保法」第12條主張契約違反誠信原則,與建商解除契約。另外梁恩泰也提醒,消費者手上的合約載明車位尺寸,可作為舉證,依「民法」債務不履行之不完全給付,導致失去挑車位的機會,及「民法」354條「存有未能達到預定效用之瑕疵」向建商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並提出損害賠償。。......
03-07 10:55

獨家/買新屋排水堵淹水二次250萬裝潢毀建商不賠

了,沒有辦法幫我們做處理,就一直僵持不下說他們就是,隔了好幾天才又說,那我們幫你把那個淹水的洞封起來。」建商雖然和屋主簽約指保固只有1年,但是民法規定賣方有5年,物品瑕疵擔保責任,對瑕疪品買方可請求解約返還價金或是補貼。律師嚴庚辰:「依照民法356條,你通知建商之後6個月內要行使或是說從物的交付之後,5年內你要行使。」屋主夫婦和建商理論,要求賠償泡水的裝潢和傢具250萬元,建商則指原來的興建者已經倒閉,他們原本是合作關係,現在是接手服務,而且堅持已經過了保固期,屋主夫婦決定提告,希望能獲得賠償。......
01-02 23:01

獨家/被控建商2008成立代表作卻只被查封這一案

在擔心的就是說,之後管委會的成立會不會正常順利。」產權正式移轉,這部分屋主不會太擔心,但其實買新屋,很多人就是看準有5年的瑕疵擔保,結構擔保更長達15年,目前外面有欠債的建商是否有擔保能力,真的讓人質疑。。房仲黃慧琳:「他「建商」的一個聲譽,或者是了解一下,他蓋過房子的狀況,然後他是不是售後服務的能力。」這家新成屋被查封的建商雖然公司在2008年成立,網路上除了岡山和屏東九如,搜尋不到其他建案,公司原本登記地址在高雄市區的這棟住宅大樓,但己經退租,目前只能靠熟悉的朋友才能以通訊軟體連絡,新屋一旦有問題需要解......
12-05 20:01

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有效嗎?專家:1條款是關鍵

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有效嗎?專家:1條款是關鍵 ... 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免除」有效嗎?專家:1條款是關鍵。「免除瑕疵擔保責任」是買賣房屋合約中常見的爭議特約條款之一,但合約以此立約並非完全可不負瑕疵擔保之責。安新建經法務經理謝宗興表示,關鍵在於是否能舉證賣方為故意不告知,若無法舉證,賣方確實是可以不用負責的;反之若能舉證賣方是故意為之,就可以主張特約無效,並要求賣方負擔瑕疵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賣方對於房屋瑕疵的負擔程度,賣方需擔保自己出售的房屋不會滅失或減少價值,若有瑕疵應於買賣契約前先告知買方;......
11-28 16:51

買房圓夢變惡夢!半夜被沖馬桶聲嚇醒他崩潰喊退錢

到9點看房,妖魔鬼怪都出現」、「可以看看社區公告,有沒有住戶反應噪音問題」、「親自去打聽社區風評很重要」。房仲人員則解釋,噪音狀況不符合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無法請求解約、減少價金,建議可找水電行檢查,看看加壓馬達是否能夠改善,至於鄰居走動的聲音,可能要和對方溝通、多多敦親睦鄰,慢慢適應狀況。如果實在無法忍受、住不下去,恐怕也只能換一間房子住,可以和仲介討論,請對方幫忙出租、轉售,並協調能不能少收一些費用。樂屋網調研中心經理洪安怡建議,想降低噪音干擾的買方,可以選擇2021年樓起板隔音新規上路之後取得建照的房屋......
11-21 11:48

美YouTuber愛台灣!他砸1650萬買房雷了:漏水牆裂、連權狀都不給

心情,不如開告房仲,然後放棄這間房子,你還年輕慢慢找適合你的屋子就好,只是要花不少時間處理後續」、「天哪,害我都覺得好丟臉」、「你這麼愛台灣,卻讓你遇到這種事,身為台灣人我很抱歉」。面對爭議,實際詢問該加盟店,對方並未多做說明,僅表示後續會統一做回應。漏水瑕疵擔保6個月內是關鍵資深房仲人員則提醒,事件有3大重點,首先,明明漏水,卻寫沒有漏水,算是產調不實,實務上處理方式是應該6個月內寄出存證信函給房仲與屋主,有意思表示,然後房仲請屋主出現處理,房仲要負責扮演溝通協調,是要用修繕還是折價金的方式處理。再者,沒......
10-06 14:42

獨/團購文旦變黃發酵團主批詐騙果農:願退款

是被欺騙的感覺,直到我發文到社團上面,他才出來說他要做退款的動作。」。台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馮祺雯:「如果在實體店面購買到,有瑕疵的商品,那店家要負的瑕疵擔保責任,依瑕疪的程度減少價金,或者退貨退款。」原本不願退費的果農,後來承認裝箱時有疏失會全額退費,消保官也提醒民眾,現場買箱的水果最好要開箱檢驗比較保險。......
09-22 21:17

「基泰大直」4成5已購戶想解約消保官喊話:從寬處理

工程圖樣與說明書標準施工、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或「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買方得以解除契約,且得以求償房地總價款15%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另外,據「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此外,實務上參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第2443號判決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重訴字第646號民事判決等見解,認買賣標......
09-14 17:03

獨/中古車買賣契約修訂需負責「潛在瑕疵」車商跳腳

濟部預告修正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其中增訂不得記載,排除或限制於交車時未能發現之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儘管交車完成,車商可能還是要為潛在車況瑕疵負責,讓業者急跳腳。。中古車商黃春林:「對車商來講,可能大家要有一個跟客戶有個共識啦,變成是說你保固的項目,範圍還是產品項目要寫好,比較不會衍生其他問題。」就怕增加消費糾紛,車商研擬在契約中加註細項,例如針對變速箱、引擎、發電機或壓縮機等重要元件,標明使用里程數以及個別的保固期限,釐清修繕責任,確保雙方都能接受再簽約,避免未來得多承擔類似爭議。。購買二手車民眾:「......
09-07 21:40

怕住凶宅!專家3招看破手腳頻繁出租要小心

叉比對,確保資訊無誤。安新建經律師魏禮建議,一般來說凶宅屬於物之瑕疵,因為房子的價值會明顯地減少,若不慎購入凶宅可依據民法359條主張瑕疵擔保責任、360條主張損害賠償或第227條主張債務不履行責任。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民眾發現物件屬於凶宅應於6個月內向賣方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售價;若賣方屬於故意不告知則不受6個月限制,但需特別注意,交屋後超過5年便不得提出。若主張損害賠償或債務不履行,則有15年請求時效;但物件須缺少賣方所保證之品質或是賣方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方可提出損害賠償;而債務不履行部分則須證明賣方......
07-20 12:58

買到漏水屋別慌!專家喊「把握黃金時間」:2件事一定要做

針對「漏水瑕疵」約定相關的法律效果,也就是指遇到漏水狀況可以主張權益會以民法「物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兩種規定。STEP1:通知發現漏水當下首先要「通知」前屋主,客氣的告知前屋主出售的房子有漏水狀況,希望他能協助處理,這是法律需要前置作業之一。此外,有一件事相當重要!根據民法354、359條瑕疵擔保請求權原則,是交屋後5年,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你已經發現了瑕疵,你就必須在發現「漏水的6個月內」通知屋主,超過時間就代表你放棄請屋主維修的權利。假如你遇到神隱房東,收到漏水通知,一樣愛搭不理或有溝通但沒有......
06-28 10:22

1200萬買北市頂樓+加蓋!他隔8套房出租投報率飆8%

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法院因而認定買方於買受時應該已經知悉有陽台外推違建的事實,而賣方因此得以免除瑕疵擔保責任,買方敗訴。因此在簽約買房時,一定要多多比對賣方或房仲所附的地政資料是否與現況相符,以免事後主張不易,魔鬼藏在細節裡!眼見為實保存證據多多益善不只是違建糾紛,很多漏水、建物有瑕疵的房屋糾紛,就源自於不動產說明書記載與實際屋況不一致,或是仲介帶看時說明未確實所引起。買房畢竟是人生大事,為了不讓自己後悔或麻煩,在仲介帶看說明屋況......
06-21 09:52

五年透天「股東保留戶」建商強調現況交屋能買?過來人勸多注意

。那就看您價格可否接受。也有網友提醒,若對方一直強調「現況」,恐怕該屋有暗藏的問題,一定要仔細查看。關於現況交屋,本站「「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符合3條件賣家不用賠」曾以實際案例說明。目前不少賣家會要求在契約上加上一條「現況交屋」,亦即雙方同意買家買下的屋品質就是賣家所擔保的品質,倘若房屋現況有瑕疵,也是買家在購買時就已知的瑕疵。例如若房屋現況有漏水,依現況交屋的意思,就是買家也確認了要買這棟「本來就有漏水的房屋」,日後買家便不可以再主張賣家要負責修復漏水或賠償漏水損失,但海砂屋及輻射屋除外。因此買賣......
06-1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