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這邊客廳淹水。」屋主踏進客廳地上都是水,打開一邊的儲藏室裏有水,到廚房也都是水,沒有下雨室內卻大淹水。
屋主:「陽台出去沒有淹喔,這邊從這邊跑上來的。」原來水是由廚房地板上的排水管線冒上來的,淹水當時屋主不在,回來後連夜不睡的清除淹水,再找來工人花了2000元疏通排水管,這間位在2樓的樓中樓房子是2021年11月中交屋,3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2月就這樣淹過一次,由當時正在裝潢的工班處理完,沒想到2023年10月又再次淹水,裝潢傢具有的脫皮有的冒泡泡,他們立即通知建商。
屋主妻子:「發現淹水的隔天立即有跟建商反映,建商就直接說我們有簽一個合約,那個合約已經過保固了,沒有辦法幫我們做處理,就一直僵持不下說他們就是,隔了好幾天才又說,那我們幫你把那個淹水的洞封起來。」建商雖然和屋主簽約指保固只有1年,但是民法規定賣方有5年,物品瑕疵擔保責任,對瑕疪品買方可請求解約返還價金或是補貼。
律師嚴庚辰:「依照民法356條,你通知建商之後6個月內要行使或是說從物的交付之後,5年內你要行使。」屋主夫婦和建商理論,要求賠償泡水的裝潢和傢具250萬元,建商則指原來的興建者已經倒閉,他們原本是合作關係,現在是接手服務,而且堅持已經過了保固期,屋主夫婦決定提告,希望能獲得賠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