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色警3度強吻15歲少女懲戒法院判休職10月
能從輕量刑,而小花也代為求情「我不希望江員遭受法律上的追訴」,法官考量後,宣告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更禁止再接觸、聯絡與騷擾小花。新北市警局與新莊分局認定,江員涉犯妨害性自主等案件,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有移付懲戒必要,因此將他移付懲戒法院。而懲戒法院日前審理後認定,江員身為警察,未能恪遵職守,導致社會大眾對公務員產生負面印象及不信任感,嚴重影響服務機關信譽,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小花達成和解並已履行,因此判他休職,期間10月。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