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4度超標台電遭開罰234萬確定
持判決,全案確定。台中市環保局2019年初到中火廢水放流口稽查,將水採樣送驗,發現懸浮固體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同年又2度到不同放流口採樣,水中的懸浮固體仍超過標準,隔一個月再度稽查,懸浮固體仍高達72mg/L「依規定發電廠應不得超過30mg/L」,4度採驗都沒過關。。台中市政府認為規定事實明確且情節重大,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開罰,裁處234萬6000元,而環保權責人員要進行環境講習4小時,並限期改善。不過台電對此判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天中市府採樣的水,並沒有進行排除干擾試驗的測試,檢驗結果不可採信,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