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工作滿一定時間,公司會給予特休假。不過,中國湖南一名女子入職10多年,期間沒有休過年假,累積12年都沒休過年假,因此提告索賠14.6萬人民幣,怎料法院判決敗訴,公司只需要支付1萬多人民幣,引起網友熱議。
根據湖南高院,女子2009年入職某房產公司,因無故調崗等原因被迫離職,她認為自己在公司10多年來,沒有享受特休假,公司應支付相關補償,於是在2021年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對結果不服,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009至2021年,共12年未休年假的薪水14.6萬人民幣(約66萬新台幣)。
然而,法院認為仲裁時效為1年,2009至2019年的未休年假薪水已超過期限,因此不予支持;至於2020年的未休年假薪水,薪資條以及發放流水顯示已發放,也不再支持。僅房產公司未證明2021年度女子已休年假或換成現金,應按規定支付期間的3倍薪水,總共10182.44元人民幣(約4.6萬新台幣)。
消息曝光後,掀起熱烈迴響,網友紛紛砲轟:「只能說勞動法有大毛病,不夠完善」、「勞動法保護誰,這不是很清楚了嗎?」、「不懂這個所謂的1年時效到底是保護誰的?」、「感覺勞動法就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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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工作12年沒休年假 OL被迫離職「索賠66萬敗訴」網一看原因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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