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住院瘋狂嘿咻醫院需賠40萬!律師揭賠償關鍵
主持人鄭弘儀在節目「新聞挖挖哇」分享這則案件,透露女子自高二開始有幻聽及情色妄想,被收治在醫院治療,期間竟和一名男病患多次在廁所發生親密行為,事後卻要男方及醫院賠償。他便感到疑惑,男病患有經過女子同意,為何還有罪?律師馬在勤指出,目前看到的是民事賠償,但是沒看到刑事判決,「看樣子是沒有告刑案」,他指出,如果醫院評估女子沒有因智力喪失控制能力,比如喝醉酒趁機性侵,如此一來,可能連刑案都告不上,但是民事官司有一個損害賠償的部分,包含過失都會構成。至於為什麼會構成這個原因,馬在勤認為法官可能判斷男子住院時,可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