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男性侵中風婦「編1理由」狡辯連法官也氣炸
情才曝光。怎料,當潘男被告上法院後,竟以「1理由」為自己辯護,讓法官全氣壞,並依犯有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9年。根據判決書,潘男與受害婦人為同村人,彼此互有認識。去年9月17日,潘男在檳榔攤遇見獨自喝酒的婦人,心生歹意。儘管婦人有中風、左手萎縮、右手骨折等身體狀況,行動上相當不便,但潘男仍強行將她拉上汽車,並帶往樹林間性侵。事後,檳榔攤員工目擊婦人遭潘男強拉上車,覺得情況異常,立即通知婦人的女兒,不過沒能阻止事情發生。。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判審理時,潘男雖坦承與婦人發生關係,但否認妨害性自主,並辯稱,「若婦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