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8千電話費!他竟「贊助」15歲少女開房激戰3回
角度及距離」,難認定王男有刻意隱匿拍攝情況。雖難認有偷拍情節,不過法官認為,王男案發時28歲,學歷為碩士畢業,從事房屋仲介,有一定之教育程度及工作經驗,具有相當社會閱歷,明知美美未滿16歲,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的重要階段,就兩性關係仍處於懵懂的狀態,對於性與身體的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思慮亦未周詳,竟為滿足個人慾望,與美美進行對價的性交易行為,犯罪動機與手段實不可取,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王男2年10月有期徒刑。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